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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比賽,拿第一名,也叫奪得錦標。那麼錦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呢?
大伙都見過競渡比賽吧?這個比賽的很多環節、事物的設置,都是有講究的。咱來看看北宋《東京夢華錄》裡的一篇《駕幸臨水殿觀爭標賜宴》裡面是怎麼詳細介紹的——注意文章的標題裡就有『爭標』這個詞。
其中有這麼一段,說:『……又以旗招之,則諸船皆列五殿之東面,對水殿排成行列,則有小舟一軍校執一竿,上掛以錦彩銀碗類,謂之「標竿」,插在近殿水中。』
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大意是說,競渡的時候,參賽的船只都在一側排列好,另有一條船上,有人舉著一根竿子,上面掛著錦彩、銀碗之類的東西,人們就把這竿子叫做『標竿』。
然後文章裡說:『又見旗招之,則兩行舟鳴鼓並進,捷者得標……』意思是,令旗一揮,參賽的船就一邊擊鼓喊號,一邊前進,誰先到達終點,就得到了那根『標竿』。
所以能看出來,『奪標』這個詞演化成『奪取勝利』的意思,就是這麼來的。再留意一下剛纔那段話,說到標竿上掛著『錦彩』,那麼『錦標』一詞的最初含義也一目了然了。
其實早在唐代,就有『奪錦標』這個說法了。
根據明代的記載,在唐代,江西宜春的幾個人一同去參加鄉試——在唐代就是州、縣級別的考試。幾個人中有一個叫黃頗,一個叫盧肇。
這麼多人去考試,按理地方長官——也就是郡守應該集體勉勵一下吧?可誰知道他們遇上了一個偏心的郡守,只是在給黃頗餞行的時候顯得特別熱情,對別人都很冷淡。
這些人見到此景有什麼反應,不得而知,反正該考試還得去考試。誰知就那麼巧,轉年,盧肇考中了狀元,榮歸故裡。想到當年郡守厚此薄彼,這盧肇大概也是心裡很不舒服,借勢就報復了一下。
怎麼報復的呢?他請郡守去看競渡。等到有船拿了冠軍之後,盧肇對郡守說了兩句詩:『向道是龍君不信,果然奪得錦標歸。』那意思就是,以前說我是人中龍鳳,能出人頭地,你不信,慢待我,這回可好了,我中了狀元,就像這競渡冠軍奪得錦標一樣回來了。
那郡守能怎麼著?一是對著新科狀元,也不敢得罪,二是怨自己當年眼拙心偏,典籍記載稱其『大慚』——就是羞愧得無地自容了。所以說,待人這種事兒,還是不要像做投機生意那樣,容易蝕本,還是善待每個人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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