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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額無論是1.45億元,還是6000萬元,都超過了震驚中外的『沈陽慕馬大案』。羅亞平不僅刷新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涉案金額的紀錄,而且她的案子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
2008年3月25日,羅亞平被刑拘。之後羅案經四次開庭審理,辯護律師都換了兩任,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宣判。
一貫作風
『硬碰硬』
即使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羅亞平依然強悍。面對多項罪名指控,她拒不認罪。
『以她的個性絕對不可能認罪,歷來只有她壓著別人,她扮演的都是厲害角色。』2005年5月,時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的羅亞平去順城區政府開會,與會的都是區政府首腦人物和各局一把手,不知道會中哪件事刺激到了羅亞平,會議結束後她直接衝入區政府大院嚷道:『是我弄來的錢給你們開支的,你們都是我養活的,沒有我來賺錢,你們只能去喝西北風。』
面對態度強硬的拆遷戶,羅亞平則表現得比這些拆遷戶更加強硬,『她真的會拿著工具去拆房子』。『對於那些怎麼說都沒用的拆遷戶,羅亞平用手指著對方的腦袋破口大罵,什麼髒話都說出來了。』知情人士透露。
『硬碰硬』是羅一貫的風格,這種作風雖然不能擺在臺面上講,但的確非常有效,以後單位凡是遇到很難擺平的事,總由羅亞平出面解決。
曾私吞單筆800萬元征地款
成就羅亞平仕途的是國土局,可羅亞平用心『經營』的卻是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開發商和動遷戶若發生土地交易,就必須在土地經營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因交易產生的資金流動也必須通過該中心。
開發商為了征用土地便到土地經營中心預存資金,而土地經營中心與開發商簽訂協議,按照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多退少補的原則,支付給每一個開發商所對應的動遷戶,最為關鍵的是這些數額龐大的資金並沒有被列入國家財政系統,無人監管。羅最看重的便是『無人監管』,一旦開發商將資金繳納到土地經營中心,這筆錢的流向在很大程度上都由自己說了算。
羅亞平私吞的最大的一筆征地款數額高達800萬元,但這種手段她用得並不是太多,她70%以上的非法收入都來源於動遷補償。騙取動遷補償款也成了羅亞平最慣用的手段。
從2005年3月開始,羅亞平單單利用假補償的方式,冒用12個人的名義便從土地經營中心共騙取補償款1000餘萬元。
1.45億還是6000萬?
作為一個科級乾部的區國土局局長,羅亞平在職務犯罪領域創造了一個新的歷史紀錄。關於這個紀錄還有兩個版本,一個民間版,一個官方版。
民間的傳聞用這樣的片段描述了羅亞平的涉案金額:偵辦案件的工作人員得知贓款藏匿的地點後便迅速趕往了大連某家銀行,在打開羅亞平的保險櫃後,發現了裡面有很多張存折,每一張存折上顯示的數字幾乎都是帶著一連串的『0』,這一連串的『0』讓辦案人員數得直發暈,經過第一次簡單統計,這些款額過億,最終數字定格在『1.45億』。
不過,沈陽市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對她的涉案金額有著詳細的描述:被告人羅亞平在擔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受賄3000餘萬元人民幣,另有2800餘萬元人民幣、69萬餘美元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涉案金額共計6000餘萬元。
一個是1.45億元,一個是6000萬元,8500萬元的差額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辦案人員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緣由,『檢察機關之所以沒有認定羅亞平涉案金額過億,是因為其中很大一部分金額被認定在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的單位小金庫裡。這筆巨款不能算在她的個人名下。』『雖然這個小金庫的資金流動由報賬員負責操作,但是其真正掌控者還是羅亞平。』
20萬元購物卡
行賄上級
羅亞平和自己的上級直屬領導——同樣的女性領導江潤黎走得很近,2001年至2006年,江潤黎相繼擔任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
羅熟知江喜歡奢華的特點,把江潤黎扯進了泥沼。遼寧省辦案人員在搜查江潤黎的家庭財產時也的確證實了她生活奢華的特點:48塊勞力士等名牌手表、253個LV等手提包、1246套高級名牌服飾和600多件金銀首飾。羅亞平仔細揣摩過江潤黎的心思,她並沒有直接送這些奢華的物品,而是在沈陽卓展購物中心一次性購買了20萬元的購物卡,奉送給了江潤黎。
2009年,江被判處無期徒刑。據《檢察日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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