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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23日訊
『這次動真格了,污水超標排放4次,就要對企業進行關停。』昨天,位於南湖區的浙江衛星紡織印染有限公司負責人拿著剛剛收到的《南湖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實施細則(試行)補充規定》,告誡公司環境治理人員,一定要加強治污設施的日常維護,再也不能犯設備運行不正常而導致污水超標排放的低級錯誤了。
本月,為了徹底打消企業主超標排污、罰款了事的僥幸心理,南湖區專門制定了《南湖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實施細則(試行)補充規定》,明確規定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凡是第二次被立案查處的,按照法定最高額度進行罰款;凡是第三次被立案查處的,責令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停產整治;凡是第四次被立案查處的,由區環保局報請區人民政府責令關閉,並依法作出停止或限制向排污單位供水、供電的決定。
據浙江省環保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在浙江省范圍內,南湖區的處罰措施屬最嚴厲的,真正體現鐵腕治污。『在我們查處的案子裡,有一些企業是「慣犯」,多次違法超標排污,破壞周邊環境。』南湖區環保局局長黃良榮介紹說,由於相關環保法律法規所確定的罰款額,對一些排污企業的威懾作用有限,環境執法時常陷入『排污—查處—再排污』的惡性循環,環境違法案件越查越多。為此,南湖區專門規定,凡是超標排污4次的企業,一律責令關停,以此改變『環境違法成本低,違法偷排獲利高』的尷尬。
『企業超標排污就要被關停,這是最嚴厲的環境監管懲罰措施。』昨天,一名在長三角多個城市投資建廠的企業主告訴記者,對所有排污企業來說,這等於將一把利劍懸在企業頭上,稍不留心,不注意日常環境治理,就可能導致企業關門。
『因私設暗管排放污水,我們公司已經收到了南湖區環保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昨天,南湖區一家化工企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與以往不同,這次在告知書上,專門標注了這是企業今年第一次超標排污被立案查處。
『今後,每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上,都會標明企業已被立案查處的次數。』黃良榮表示,將對屢次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采取關停措施,並以此形成更加嚴厲的環保監管威懾,逐步清理違法排污『慣犯』,減少環境違法案件,早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據嘉興日報記者應麗齋陳健通訊員沈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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