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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文學作家謝朝平作品《大遷徙》。 |
西裝革履的謝朝平盤腿坐在逼仄的石窟中。 |
渭南市召開“8.09”案件新聞通氣會。 |
記者今天上午從“8.09”案件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渭南臨渭區人民檢察院認爲犯罪嫌疑人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罪的證據不足,決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謝朝平。截止記者發稿時,謝朝平已被取保候審。
新聞通氣會上,渭南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渭南市公安臨渭分局、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分別通報了對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的查處、立案和偵查情況。
渭南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新聞發言人介紹說,6月27日,渭南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在接到羣衆舉報後,先後在臨渭區、華陰市等地發現並暫扣疑似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8352本。隨後,根據山西新聞出版局作出的《出版物鑑定書》和火花雜誌社的回覆,依法認定《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爲非法出版物。7月23日,渭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法將此案移交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立案偵查。
7月28日,公安、文化部門赴山西、北京等地取證,《火花》雜誌社出具了編審委員會未審閱此書的證明,並表示對此書的編輯、出版、發行整個過程概不知情。之後,文化執法人員又在渭南大荔等地發現查扣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6000多本。截至目前,渭南文化執法人員共查繳《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15859本,涉及金額79萬餘元。
據渭南市公安臨渭分局新聞發言人介紹,臨渭公安分局在受理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一案後,於8月9日立案偵查。8月19日,臨渭公安分局在北京市公安機關的配合下,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謝朝平採取拘傳措施。8月20日,依法對謝朝平刑事拘留。因此案涉嫌流竄作案,根據案件偵查需要,公安臨渭分局將謝朝平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延長至三十日。
渭南市公安臨渭分局新聞發言人介紹說,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謝朝平夥同他人在未經相關部門依法審批的情況下,違法出版、印刷《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兩萬冊。2010年6月26日,謝朝平將該書託運至渭南市臨渭區,委託他人非法銷售,每本成本5.20元的書被標價50元。
渭南市公安臨渭分局認爲,犯罪嫌疑人謝朝平違反國家關於出版管理的有關法規,擅自發行非法出版、印刷的《火花2010增刊—大遷徙》兩萬冊,涉嫌非法經營罪。9月13日,公安臨渭分局提請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對謝朝平審查批准逮捕。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通報說,接到提請批准逮捕書及案卷後,臨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了該案事實和證據。9月16日,臨渭區檢察院檢查委員會討論,認爲犯罪嫌疑人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罪證據不足。在依法提訊犯罪嫌疑人謝朝平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謝朝平也對自己的非法經營行爲有了深刻認識,並表示真誠悔意。因此,決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謝朝平,並退回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繼續偵查。
今天中午,記者從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瞭解到,犯罪嫌疑人謝朝平已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