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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成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必須毫不動搖地支持和壯大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毫不動搖地鼓勵和引導各種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健康發展。要培育一批覈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在國家許可範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在投資覈准、信用貸款、土地使用、稅收優惠、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對外貿易和申請專項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引導他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三)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科技創新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要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抓住一批全局性、戰略性重大科技課題,加強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以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軟件、系統研製和自主發展,重視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提高我國出版、印刷、傳媒、影視、演藝、網絡、動漫等領域技術裝備水平,增強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依託國家高新技術園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建立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健全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四)擴大文化消費。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要創新商業模式,拓展大衆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擴大文化服務消費,提供個性化、分衆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提高基層文化消費水平,引導文化企業投資興建更多適合羣衆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鼓勵出版適應羣衆購買能力的圖書報刊,鼓勵在商業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絡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有條件的地方要爲困難羣衆和農民工文化消費提供適當補貼。積極發展文化旅遊,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遊相結合,發揮旅遊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
七、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構建有利於文化繁榮發展的體制機制
文化引領時代風氣之先,是最需要創新的領域。必須牢牢把握正確方向,加快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爲文化繁榮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一)深化國有文化單位改革。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爲重點,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場主體。科學界定文化單位性質和功能,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循序漸進、逐步推開,推進一般國有文藝院團、非時政類報刊社、新聞網站轉企改制,拓展出版、發行、影視企業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創新投融資體制,支持國有文化企業面向資本市場融資,支持其吸引社會資本進行股份制改造。着眼於突出公益屬性、強化服務功能、增強發展活力,全面推進文化事業單位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服務規範,加強績效評估考覈。創新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機制,吸納有代表性的社會人士、專業人士、基層羣衆參與管理。推動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進一步完善管理和運行機制。推動一般時政類報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羣衆提供服務能力。
(二)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促進文化產品和要素在全國範圍內合理流動,必須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要重點發展圖書報刊、電子音像製品、演出娛樂、影視劇、動漫遊戲等產品市場,進一步完善中國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等綜合交易平臺。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設大型文化流通企業和文化產品物流基地,構建以大城市爲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絡。加快培育產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辦好重點文化產權交易所,規範文化資產和藝術品交易。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健全中介機構。
(三)創新文化管理體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推動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理順政府和文化企事業單位關係。完善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結合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健全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推動副省級以下城市完善綜合文化行政責任主體。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文化產業振興、文化市場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提高文化建設法制化水平。堅持主管主辦制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執行文化資本、文化企業、文化產品市場準入和退出政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完善文化市場管理,堅決掃除毒害人們心靈的腐朽文化垃圾,切實營造確保國家文化安全的市場秩序。
(四)完善政策保障機制。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佔財政支出比例。擴大公共財政覆蓋範圍,完善投入方式,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運行。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支持社會組織、機構、個人捐贈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引導文化非營利機構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對文化產業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勵文化企業和社會資本對接,對文化內容創意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營實行稅收優惠。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擴大有關文化基金和專項資金規模,提高各級彩票公益金用於文化事業比重。繼續執行文化體制改革配套政策,對轉企改制國有文化單位扶持政策執行期限再延長五年。
(五)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對外文化交流,廣泛參與世界文明對話,促進文化相互借鑑,增強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響力,共同維護文化多樣性。創新對外宣傳方式方法,增強國際話語權,妥善迴應外部關切,增進國際社會對我國基本國情、價值觀念、發展道路、內外政策的瞭解和認識,展現我國文明、民主、開放、進步的形象。實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政策措施,支持重點主流媒體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完善譯製、推介、諮詢等方面扶持機制,開拓國際文化市場。加強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和孔子學院建設,鼓勵代表國家水平的各類學術團體、藝術機構在相應國際組織中發揮建設性作用,組織對外翻譯優秀學術成果和文化精品。構建人文交流機制,把政府交流和民間交流結合起來,發揮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文化非營利機構在對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僑胞積極開展中外人文交流。建立面向外國青年的文化交流機制,設立中華文化國際傳播貢獻獎和國際性文化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