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於國強爲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蘭爲民爲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劉莉、錢海玲、李鶴賢、金奇男爲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付濱中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2011年12月29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