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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爲加強全市整理儲備土地管理,規範土地整理儲備項目補償協議簽訂程序及行爲,市國土房管局開發了土地整理儲備項目補償合同網上籤約系統。今後各整理單位實施土地收儲簽訂補償合同的,必須通過系統填報實行網籤,一律不得擅自停用系統。
據悉,系統啓用後,規定從2012年1月17日起,各整理儲備項目實施單位實施土地整理儲備需與原土地權利人簽訂補償合同的,必須通過網絡系統按要求填報、上傳補償合同信息,並以系統生成和打印出的帶有全市統一編號的合同文本與原土地權利人簽訂補償合同。如果土地整理儲備項目補償合同未通過系統填報生成,或未經系統隨意修改,提供的合同文本與系統填報合同信息不一致的,各級國土房管部門不予辦理相關征轉、委託、供地和登記手續。
土地整理儲備是指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對納入儲備範圍的集體土地依法實施徵收,對國有土地實施收購、收回、置換後,進行土地前期開發整理,並予以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爲。實行土地整理儲備制度旨在合理利用土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記者胡曉偉通訊員吳梅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