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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本市進入了機動車高速發展時期,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擁堵問題日趨嚴重。截至2011年底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210萬輛,預計2015年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將突破300萬輛,應及時、儘早研究採取相應政策措施加以解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解決城市交通問題作爲一項重大民心工程來抓,提出要未雨綢繆,超前研究制定優化城市交通環境的綜合措施,確保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2011年初,本市成立了天津市優化城市交通環境領導小組,開展大量的情況分析、調查問卷、道路交通容量測算等工作,借鑑北京、重慶、廣州等國內大中城市治理交通擁堵的經驗,召開了各類研討會、座談會百餘次,並邀請交通問題專家論證完善綜合措施。經過反覆研究溝通,形成了《天津市關於進一步優化城市交通環境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現將《實施意見》全文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廣大市民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可通過傳真、信件、電子郵件等形式發至市優化城市交通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建議的截止時間爲2012年3月15日。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253號“天津市優化城市交通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郵政編碼:300191;聯繫電話:23368532、23364885(傳真);電子郵箱:yhcsjt@tj.gov.cn。
天津市關於進一步優化城市交通環境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
天津已經進入了機動車高速增長時期,中心城區的交通擁堵問題日趨嚴重,亟需採取措施進行綜合治理。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借鑑國內外大城市交通發展經驗,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堅持以人爲本、遠近結合、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積極創新、務求實效的原則,綜合採取政策、規劃、建設、管理措施,有效緩解我市交通擁堵問題,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有序、便捷的城市交通環境。總體目標是:中心城區交通狀況運行正常,道路平均車速不低於25公里/小時;交通出行便捷,各種交通出行方式換乘方便,公交與地鐵之間無縫接駁,步行至公共交通站(點)不超過10分鐘,行人、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安全、連續、舒適;出行結構合理,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達到40%以上,非機動車出行比例不低於35%,小客車出行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一、加大公交優先發展力度, 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一)建設快速公交系統(BRT)。在中心城區規劃建設2條南北方向快速公交通道,總長度44公里。2013年,建成西青開發區——小白樓快速公交系統,長18公里。
(二)設置公交專用車道。以內環線、中環線、快速環線及連接環線的骨幹道路爲依託,建設194公里環線和放射線公交專用道系統。至2012年,在內環線、中環線、快速環路東南半環及福安大街、友誼路等設置135公里公交專用車道;2013至2015年,在快速環路西北半環及京津路、中山路、金鐘河大街等設置59公里公交專用車道。公交專用車道實行時間性限制,控制其他機動車通行。在公交專用車道和公共汽車上設置違法監控系統,保障公交路權優先。
(三)優化公交線網。結合地鐵、BRT、外圍新城、大型居住區及配套場站建設,優化調整現有公交線網。至2015年,優化公交線路147條,常規公交線路由目前的304條增加至411條,運營車輛由目前的5046臺增加至7276臺,提高運能44.1%。
(四)加快推進軌道交通建設。至2015年,全市通車運營軌道交通線路長度達到223公里,形成環放式軌道交通基本線網。其中,2011年,9號線建成運營,同時啓動5、6號線建設;2012年,實現地鐵2、3號線建成通車,啓動地鐵2號線的機場線建設;2013至2015年,啓動地鐵4、7、10號線建設,實現地鐵2號線的機場線和5、6號線建成通車。
(五)建設多級綜合客運樞紐。2011年建成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3處綜合樞紐;至2012年,建成文化中心綜合樞紐,在地鐵1、2、3號線外圍站點周邊建設雙林等5處停車換乘樞紐;至2015年,在中心城區及外圍地區共建設多級綜合樞紐22處。
(六)加快地鐵站點銜接換乘系統建設。在軌道交通站點配套建設公交站、出租車停靠站、自行車停車場等多方式銜接換乘設施,確保與軌道交通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調整優化通車運營軌道線路沿線地面公交線網,環外地區進城公交線路就近與軌道交通站點銜接換乘,減少或取消中心城區內線路段。對軌道交通、地面公交換乘實施票價優惠。
二、完善慢行交通設施,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環境
(七)保障慢行路權。完善步行及非機動車交通網絡,提高慢行交通的安全性、連續性、舒適性。增設機動車和慢行交通之間的隔離設施,至2012年在雙向6條(含)以上機動車道的現狀交通性幹道上實現機非交通物理隔離。取締非法佔用慢行通道行爲,人行道和交通性幹道的非機動車道上禁止停車。健全道路沿線步行系統的圍護、遮蔽設施,完善無障礙設施。
(八)增設人行過街設施。配套完善交通性幹道沿線立體過街設施,改善重點地區立體過街條件。2011年新建20座立體過街設施,2012至2015年平均每年新建10座立體過街設施。完善6車道(含)以上道路沿線平面過街安全島和相關設施,2011年建成過街安全島45處。
(九)建立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建設中心城區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解決市民“最後1公里”出行。至2012年,試點建設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100個。至2015年,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基本覆蓋主要商業區、軌道交通站點、客運樞紐等。
三、適度限制小客車使用,從時間、空間上合理引導出行
(十)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購置和使用。落實《天津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嚴格控制機關事業單位用車的購置和使用,大力提倡電視電話會議,減少會議數量和規模。
(十一)適時在中心城區的特定區域和時段收取交通擁堵費。在公交發展水平明顯提升,視中心城區道路交通擁堵程度的狀況,適時確定擁堵收費區域,設立電子收費設施,限時對進入擁堵區域的車輛收取交通擁堵費。根據區域內擁堵狀況,適當調整收費標準。
(十二)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根據交通擁堵狀況劃分機動車停車收費三類地區,分區域實行差別化計時停車收費,同一地區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
(十三)積極發展多層次校車服務系統。發展以公交爲主的多層次校車服務系統,通過政府補貼、路權優先、保障安全等措施,私家車接送學生的比例明顯減少。
(十四)進一步實施錯峯出行。完善錯時上下班制度,改善高峯期交通狀況。鼓勵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和網上辦公,減少上下班交通量。
四、加快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交通體系
(十五)制定實施年度疏堵計劃。實時監測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發展變化特點,每年滾動編制交通擁堵點疏堵計劃,解決重點地區交通擁堵問題。
(十六)加快既有路網挖潛改造。恢復地鐵2、3號線沿線站點施工佔壓路段。啓動瓶頸路段和重要交叉口的改造工程。改善鐵路平交道口的通行條件。逐步推進中心城區主要幹道的橫斷面改造,2013年完成衛津路等33條交通性幹道的公交港灣、分隔帶、導流島等設施建設。
(十七)建設完善多級路網體系。2011年建成通往機場專用道路,2012年啓動建設薊汕聯絡線工程,2015年建成外圍繞城高速環線;完善中心城區周邊國道系統,逐步弱化外環線作爲G112、G205國道聯繫道路的功能;“十二五”後期適時啓動外環線快速路提升改造工程;針對解放南路地區、北部新區等重點地區發展所帶來新的交通吸引,配套建設外環線東北部調整線等周邊道路;逐步完善次支路網微循環系統。
五、優化公共設施佈局,有序疏解交通壓力
(十八)優化城市公共設施佈局。優化義務教育學校和市級醫院佈局,完善外圍地區社區配套設施,促進公共資源均衡分佈。依託軌道交通與綜合客運樞紐,調整優化商業設施佈局。
(十九)優化貨運場站佈局。全面整合徐莊子等外環線周邊及主要入市道路沿線現有貨運場站。嚴禁在中心城區建設物流場站,中心城區外新建貨運場站選址避開居住區和城市出入口道路等交通繁忙地區,城市幹道沿線不予開設貨運車輛出入口。
(二十)分區域差別化調控停車泊位供給總量。根據路網容量和公共交通發展狀況,分區域提出停車泊位供給指標。加快泊位缺口較大地區路外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至2015年,新增路外公共停車場不少於50處,新增停車泊位不少於1.7萬個。同時,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化公共停車設施。在路網容量有限、公共交通發達的地區,嚴格控制停車泊位總量。
六、實施科學管理措施,提高交通運行效率
(二十一)建設智能交通管理系統。至2015年,建設LED誘導屏208塊、交通流檢測器8000處、電子警察3400處、閉路電視監控1500處,建成基本覆蓋中心城區、集交通信息採集分析、指揮調度等功能於一體,與其他交通運行系統信息資源高度共享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同時,通過誘導屏、互聯網、移動終端等多種形式爲交通參與者提供實時的動靜態交通信息服務。
(二十二)建設智能化公交調度指揮系統。至2015年,以市公共交通調度服務中心爲依託,建設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系統、公共汽車調度指揮系統、長途客運運營監控系統,建立行業管理部門、企業集團和運營單位三級調度指揮平臺,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調度指揮系統。
(二十三)加快城市交通信號協調控制系統建設。至2015年,建成覆蓋中心城區全部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的區域協調控制系統,實現交通信號配時隨交通流量變化實時動態、自適應優化,併爲重要活動交通疏導、公交信號優先提供重要支撐。
(二十四)科學組織道路交通。結合城市開發建設,對西站、文化中心、泰安道、海河兩岸等地區優化區域交通組織。繼續推進完善區域單向交通組織系統建設。採取禁止轉向、封閉路口、立交平做、交通渠化等措施,對交通堵點、交通節點進行優化組織。完善客貨分離體系,將貨車限行圈擴大至繞城高速。完善標誌、標線、隔離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提升改造交通指路標誌系統,實現交通安全設施的科學、規範和人性化。
(二十五)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交通違法行爲的治理力度,科學規範道路停車泊位,嚴格佔掘道路的審批管理。增加交通協管員數量,輔助做好交通疏導和秩序管理工作。
(二十六)倡導文明交通理念。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在全市單位、社區、學校、村鎮廣泛開展“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動,並通過設立“交通文明禮讓日”、建立交通安全宣傳志願者隊伍、籌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等措施,多層次、多形式地開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宣傳,引導交通消費方式的轉變,使安全、文明、綠色的交通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七、完善交通政策制度,保障綜合治理工作落實
(二十七)健全完善交通設施配套機制。結合新發展區的規劃建設,將配套先行條件納入主管部門任務督察和績效考覈重點內容,公交線網、公交場站、道路系統、黃標車限行等相關配套設施應與新發展區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使用,確保新發展區進駐時即享有便捷的對外出行和公交服務。新建、改建道路等交通基礎設施的交通安全設施和科技管理設施應同步規劃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二十八)完善公交配套法規政策。制定出臺《天津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辦法》,完善各項配套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爲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服務水平提供保證。
(二十九)建立交通影響評價和交通設計制度。出臺《天津市交通影響評價管理辦法》,對重大基礎設施和建築面積超過一定規模的建設項目實行交通影響評價。制訂交通設計相關規範,對道路紅線內的各項交通活動空間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在道路規劃環節新增交通設計內容,新建和改造次幹道以上等級道路時嚴格執行。
(三十)加強城市綜合交通治理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綜合交通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城市交通的法規、政策、規劃、建設、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協調城市交通方面的綜合性問題。將交通暢通工作納入市、區縣兩級政府重點工作,實施督查和績效考覈。通過政府投資、企業自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方式,爲綜合治理城市交通擁堵提供資金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