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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隨着路口交通攝錄水平的提高,一些司機也想方設法地琢磨“應對之道”。其中最常見、花式也最繁多的,便是用各種手段遮擋機動車號牌。但是這樣做,一來對公共安全不負責任,二來更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甚至可以說,不過是自欺而已。
爲什麼這麼說呢?
遮擋號牌幹什麼?防攝錄。爲何防攝錄?因爲怕自己無意甚至故意的交通違法被抓着而受到處罰。但是可以想想,如果是情節輕微的違法,比如說闖個紅燈什麼的,因遮擋號牌而沒有被攝錄上,算是佔了點小便宜。而一旦被警方查獲,看《今晚報》的警法報道,那些司機輕則被重重罰一筆,重則可能被行政拘留。一下子被罰好幾千鈔票,抵得上闖多少次紅燈?而行政拘留,又會給人生檔案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筆。值麼?
而倘若是惡性交通肇事,關乎天大的人命,列入督辦案件,在刑偵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想憑着“根本沒啥技術含量”的遮擋號牌以逃避法律制裁,有可能嗎?
所以千萬不要小處聰明、大處吃虧。遮擋號牌,就屬於佔小便宜吃大虧。更何況說到底,恐怕連小便宜也佔不去。因爲即便“遮擋成功”,整天也得提心吊膽生怕被查着。這樣的“心理損失”,二百塊錢補得回來嗎?(文/東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