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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石英今天提出建議,徵收遺產稅以調節貧富差距。
石英代表認爲,目前我國已經具備了徵收遺產稅的條件:截至2010年底,我國共有96萬名千萬富豪和6萬名億萬富豪,分別比2009年增長9.7%和9.1%,其平均年齡分別爲39歲和43歲。
石英錶示,目前社會貧富差距拉大。徵收遺產稅就是努力從結果公平到起點公平,讓社會財富分配更加均衡。開徵遺產稅還可以彌補個人所得稅無法對存量財富進行調節的不足,對富人在一定時期內聚集的財富進行調節,達到實現收入再分配和結果公平的目的。
石英還建議,在稅收模式選擇上可以採取總遺產稅制。所謂“總遺產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後遺留的財產總額綜合進行徵收。規定有起徵點,一般採用累進稅率,不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係和繼承的個人情況。這不同於“分遺產稅”,“分遺產稅”是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分別進行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