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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星期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深化檢察改革,不斷完善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深化檢務公開。嚴格執行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對不起訴、申訴、重信重訪案件必要時實行公開審查和聽證。完善新聞發佈制度,及時公佈司法解釋、通報重大案件辦理情況。推進檢察門戶網站建設,加強檢察信息網上發佈,組織“大檢察官系列訪談”、“檢察官在線”、“走近國家公訴人”等活動。一些地方檢察院建立網上查詢、電話查詢平臺,方便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瞭解進展、參與訴訟。普遍建立檢察開放日製度,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邀請港澳人士參加檢察開放日活動。
規範執法行爲。細化執法標準,單獨或與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制定司法解釋性質的文件12件。發展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統一執法尺度。嚴格執行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定,落實和規範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對偵查活動明確提出“十個依法、十個嚴禁”。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規定不得無故拖延、推諉或者刁難律師提出的合理要求。全面實施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分級分類輪訓,全國檢察人員分兩批全部參加了執法規範統一考試。
加強案件管理。改革檢察機關所辦案件主要由各業務部門分別管理的模式,建立執法辦案集中管理新機制,統一受理、登記、分流案件,統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統一開具、管理法律文書。全面推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覈,特別是對遵守法定程序和辦案期限及時跟蹤監督,保證上一個環節的執法活動必須符合規範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強化內部監督。進一步明確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要求,突出加強對偵查、審查逮捕、公訴等重要崗位和不批捕、不起訴、撤案、變更強制措施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檢察權的濫用。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執法辦案的監督,建立健全專項檢查、同步監督、責任追究等機制。嚴格執行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製度,完善措施,切實保證偵查權依法正確行使。一年來,羣衆對檢察人員的舉報數量同比減少14%,涉檢信訪案件減少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