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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3日)上午在梅地亞多功能廳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的關於“發揮醫務人員醫改主力軍作用”的記者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衛生廳副廳長王正榮表示,以謀取索賠爲目的的“醫鬧”是應該打擊的,應該由公安和司法部門來研究對策對他們進行打擊。
有記者提問,近年來醫患關係越來越緊張,去年甚至出現了一些流血事件。一方面,患者對於醫方的不信任,包括出現了帶着錄音筆去就醫的現象。另一方面,醫生可能也感覺非常委屈。請問各位代表,如何緩解醫患關係?
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四川省副主委、四川省衛生廳副廳長王正榮回答表示,處理好醫患關係是全社會都很關心的問題,對於治療好病人,特別是爲病人服務好,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我們也極力在研究和尋找對策,怎麼樣解決醫患矛盾問題。我們分了一下類,發現出現醫患糾紛、醫患矛盾有幾種情況:第一類,有社會的閒雜人員以“醫鬧”爲職業的一小部分人蔘與,把本身是正常的醫生和患者之間的關係,或者有些是治療疾病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這個是客觀存在的,但是由於有“醫鬧”的存在,把事情鬧大,造成嚴重的醫患關係甚至是羣體性事件。
第二類,有些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對於醫療行業不太理解,總是認爲醫生治療疾病沒有達到他所想象的治療效果。目前的醫學是不能窮盡的,不能解決所以的疑難雜症。如果治療不好,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就認爲是醫方的問題,就要索賠或者要別的。
第三類,醫方也分爲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醫生主觀上是想把病人治好,但是目前的醫療水平或者他本人的醫療技術沒有達到這個要求。另一方面,由於醫療上的失誤,這在主觀上是好的,但是產生的客觀的效果不是很好,這樣就產生醫療糾紛。
第四類,有少數人責任心不強,或者利益上的追求,造成的醫患糾紛。
王正榮表示,針對這四種情況,解決方法也應有所不同:以謀取索賠爲目的的“醫鬧”是應該打擊的,應該由公安和司法部門來研究對策對他們進行打擊;患者認爲醫生或者醫方沒有達到他的要求,要求索賠的,或者醫務人員從主觀上想治好,或者技術水平不行,或者當前的醫療條件達不到要求,這一類的糾紛,以前是主管行政部門參與解決,但是效果不好,患方總認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以醫院方來解決的,是站在了醫療方。所以,我們現在是探索第三方仲裁機制,第三方包括有學法律的、學醫的、學社會學的,一起來參與,形成第三方調解機制,第三方的仲裁調解機構,這樣的話,他站在第三方的立場,正確客觀地判斷雙方的糾紛,看誰對誰錯,醫方錯了,醫方肯定要賠償的,如果是患方的無理要求,就不得賠償。這樣通過第三方的仲裁機制把醫患矛盾解開,第三方來仲裁的話,減少醫患之間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