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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 羊城晚報特派北京記者林桂炎攝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人如其名:講起話來細聲細氣、溫婉柔情。但這樣一個女子,在全國人大的舞臺上,卻是以敢言、敢爲民生“放炮”而聞名。
2006年6月,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反映了銀行跨行查詢需要收取3角查詢費的問題;2007年3月,她再提“取消銀行跨行查詢費用”的建議;當年4月,銀行跨行查詢費被要求取消了。從那以後,她成了廣東代表團的“明星”代表之一。
但今年,她卻因爲提交了“將法定婚齡降至18歲”的建議,站在了被非議的風口浪尖上。而且這一次的非議,來得特別直接。網絡的聲音,赤裸、未經過濾,雖然不知道說者何人,雖然遠隔千里,那聲音也能氣勢洶洶地向着黃細花撲面而來……
談誤解
放寬登記年齡限制
不等於鼓勵早結婚
羊城晚報:你一向都是“明星”代表,形象非常正面,這次被網友非議,是不是沒想到?
黃細花:完全沒想到。因爲我提出將婚齡放寬到18歲,完全是從以人爲本,尊重和保護公民權利的角度出發,特別是爲了保護一批因爲低齡結不了婚,卻又已經成爲“事實婚姻”的年輕人,希望他們權益能得到保障。這個建議是符合我們的實際情況的。
羊城晚報:是你身邊有這樣的個案嗎?
黃細花:我看過一個報道,說一對年輕人爲了結婚,其中一個通過非法途徑把自己的年齡改大了去登了記,兩個人還生了孩子,但是後來因爲一些原因要離婚。辦離婚時被法院查出改年齡的問題,就直接判決是無效婚姻,但孩子怎麼判、財產怎麼分割,全都失去了法律的保護。其實不單是這個個案,很多農村地區都是很低齡就擺酒結婚,結婚後再領證。
羊城晚報:所以說,你的建議也是被誤讀的?
黃細花:我提的是放寬結婚登記的年齡限制,並不是鼓勵早結婚,就像允許離婚並不是要鼓勵離婚一樣。除了被誤讀,這裏還有一個觀念的問題:法律應該是保護公民權利的,在婚姻這麼個人化的事項上,不應限制太多,應該給人更多的選擇權,更多從保障權益的角度出發。
談爭議
不是簡單對錯問題
觀念碰撞越辯越明
羊城晚報:那些微博上的評論你都有看嗎?他們爭議你的焦點是什麼?
黃細花:我每一條都看了,包括私信我的。很多言之有物的我都回復了。很多家長擔心18歲就結婚會不會太小?還有些年輕人說,才18歲工作都沒有,沒房沒車怎麼結婚。其實,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對錯問題,而是選擇的問題。法律要允許你有選擇的權利,可以結可以不結。18歲已經是成年人,有選舉權有被選舉權,他可以決定很多事,可以對自己負責。結婚也不是一件由物質條件決定的事,在沒錢的時候結婚,婚後也可以一起奮鬥。
羊城晚報:有沒有在網上罵你的,說一些過火的話的?
黃細花:有。但是我覺得這沒什麼。其實我很感謝罵我的人,說明他們起碼看了我的建議,雖然可能看得不仔細。
羊城晚報:你通過什麼渠道來化解這種誤解?
黃細花:我在微博上開了微訪談,來直接回應網友的質疑,也上了一些電視節目,直接和大學生、年輕人交流。作爲老代表,我很淡定,也非常理解不同的聲音。正是有不同的聲音,才能讓彼此的思想有碰撞,人才能進步,真理也才能越辯越明。
羊城晚報:這件事讓你有什麼收穫嗎?
黃細花:我可能是又一次提了一個觀念有些超前的建議。但是沒關係,社會需要一些這樣的引領。只要我帶着一顆真誠爲民的心,總會被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