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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刑事訴訟法修改草案以2639票贊成、160票反對、57票棄權獲得通過。在這2856位代表投票的同時,還有16位代表未按下電子錶決器的按鈕。
在所有表決事項中,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教育廳廳長羅崇敏投了1張反對票、兩張棄權票和7張贊成票。他的反對票給了財政預算報告。他可以實時看到贊成、反對、棄權和未按表決器的人數各有多少。
電子錶決器是從20世紀80年代,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議開始進入人民大會堂的,迄今已經成爲兩會上司空見慣的事物。由於電子錶決器的使用,如今的全國人大代表可以更加方便地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告訴記者,與舉手表決相比,電子錶決器更符合民主的程序,更尊重參與者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全國人大將其作爲進步的標誌,堅持至今。
這次開會,趙林中代表特地瞧了瞧表決器的模樣。表決器上3個按鈕的顏色是不同的:綠色表示贊成,黃色表示棄權,紅色表示反對。
當代表的近15年裏,趙林中按下最多的是綠色,少數是紅色。不過他還記得,第一次以代表的身份坐在人民大會堂裏,按下的是黃色。
那是人代會開幕前的預備會議,議程包括表決通過大會主席團名單。他發現名單上的姓名很多,但只需表決一次。
“我當時想,怎麼能這樣安排?我可能同意其中的多數,但是有一個不同意,那我怎麼投?”趙林中說。
不再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煙臺大學教授王全傑,也惦記着那3個閃爍的按鈕。
今年兩會前夕,王全傑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的人代會使用電子錶決器之後,也有一些地方,仍搞“人盯人”的選舉和舉手表決、鼓掌通過,把安好的電子錶決器又拆掉了。
他告訴記者,這是一種倒退,希望全國人大能扭轉這種行爲。
從2011年開始,河南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全部引入了電子錶決器。主持這件事情的是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盧展工。
盧展工對其下屬形容,使用表決器雖然是人大工作邁出的一小步,卻是發揚民主邁出的一大步。
“講民主就要充分體現代表的意願,票數多一點少一點沒有關係,票少對大家也是一種警醒,不要因爲怕丟票而不願推行表決器的使用。”盧展工說。
全國人大代表、寧波市政協副主席範誼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現在有些地方沿用的表決方式,“贊成的舉手,不贊成的舉手,棄權的舉手”,這樣下來,幾乎“永遠是全票贊成”。
“在這麼大的場合下,誰敢舉起反對的手?”範誼說,衆目睽睽下,反對者會被置於一種強壓的氣場下。
王全傑曾是煙臺市政協委員。有一次,市政協表決一個有關人事的事項,只有王全傑這個坐在第四排的“異類”,在主持人唸到“反對的請舉手”時,真的舉起了手。那是40多年來唯一的一張反對票。
事後,因爲擔心王全傑遭人報復,當地派警察保護了他們全家一段時間。
2003年,新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王全傑,在當年的人代會上,與33名代表聯名提出了一個改進選舉和表決方式的議案。他們第一次提出,全國人大已經使用按鍵表決的方法,希望地方各級人大廢除舉手表決、鼓掌通過和贊成票不動筆的選舉辦法。
2005年,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過去等額選舉過程中投贊成票不需要動筆的做法,徹底改變了。根據新辦法,不劃票就是廢票。
用一位代表的話說,一劃票,不是反對就是棄權,“就說不清楚了”。
王全傑指出,如今不少地方人大的表決速度太快了,10分鐘能表決10來項。主持人宣佈,現在開始對某某事項進行表決,“贊成的舉手”,話音剛落,立刻就說“反對的舉手”,隨後跟上“棄權的舉手”。然後,“全票通過”。
更讓他有些詫異的是,人大有具體規定,表決和選舉是針對不同項目的。現在,有的地方人大把選舉項目也改爲表決項目。本來應該劃票,變成了舉手表決。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大代表對記者形容,舉手表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甚至建議,全國人大可以考慮投票時打亂平時開會的座次。打亂座次後,按下表決器的時候,心裏會更“有底”。最好是,程序設計得“讓人可以反對而不被人知道”。
一旦電子錶決系統啓動,表決器的指示燈就開始閃爍。範誼記得,2003年自己首次投票時,按下哪個按鈕,哪個燈就變暗,另外兩個還在閃。代表們就有顧慮——兩個閃一個暗,別人不就知道我的意見了嗎?
後來,表決器做了改進——只要按下一個按鈕,所有燈全滅。
在按下表決器的時候,趙林中有時會考慮到那些向他反映問題的民衆,不過他說,這些想法並不會影響手指的選擇。他會“考慮全局”,以人大代表而不是個人的身份行使權力。
不過他也表示,自己多數時候投了贊成票,但這一票並不代表百分之百贊成,有可能只是覺得政府的某項工作合格了,是60分或80分,“100分的事情是沒有的”。
“我投了贊成票,但是我對你不是沒有意見。”他說。
範誼代表幾乎每年開會都有反對票和棄權票,今年也不例外。
他並不擔心自己的投票被別人看到。他甚至希望,有人因爲反對票而來與自己溝通,“我正好當面問問他,也告訴他,我爲什麼投反對票”。
範誼不太贊成個別代表以一種淳樸的感情稱“一輩子從沒投過反對票”,甚至以此表示某種“忠心”。
“那些人不明白,我投反對票,更體現了我的忠誠。”範誼說。
趙林中也不怕被人瞧見投反對票。他大着嗓門反問記者:“按‘反對’也沒有關係呀——否則怎麼有3個按鈕呀?它不是聾子的耳朵!”
因此,這位人大代表隨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按下按鈕。當他按下綠色,那是讓一件國家大事在自己的手下放行;當他按下紅色,那是一位代表在發出明確的信號——就像給汽車司機亮起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