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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敏英 |
天津北方網訊:11日上午,東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未成年人搶劫案,公訴人是東麗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科長孫敏英。38歲的孫敏英從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指控事實,到構成罪名以及量刑情節等一一作以陳述。閉庭後,孫敏英告訴記者:“這起案件涉及四名未成年人,我們本着幫教的原則,儘量爲他們找到可以從輕量刑的情節。”
孫敏英說:“開庭審理前,我們得做足功課,光案卷就有11本,摞起來有一尺多高。看這些孩子犯錯,我又心疼又着急,真希望能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孫敏英曾在偵查監督科工作14年,總共辦理、審批審查逮捕案件1300餘件,其中不乏大量疑難案件、重大複雜案件,但無一錯案。孫敏英說:“如今在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工作,更需要認真、細緻和愛心。”
這時,孫敏英接到一個電話,便匆匆趕回檢察院。路上,她告訴記者:“是以前幫教過的一個孩子的父親來了,兩年前,那個孩子高考完參與了一起打架鬥毆事件,他父親拿着錄取通知書找到我,聲淚俱下地要我幫幫孩子。作爲母親,我特別能夠理解,便多方奔走,尋找從輕量刑的證據,終於讓孩子按時到大學報到。”回到檢察院,孩子的父親對記者說:“孩子現在特別乖,這不,從廣東寄了特產回來,囑咐我一定得給孫姨送來。”
忙完手頭的工作,孫敏英對記者說:“我帶你去我們聯繫的愛心企業看看吧。未成年人接受檢察機關訊問時應由法定代理人在場陪同,但是東麗區外來未成年人比較多,父母都不在身邊,爲了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創新機制,積極尋找合適成年人代替,比如人民監督員、教師、企業負責人等。”來到位於東麗開發區的這家企業,門衛師傅見到孫敏英便熱情地打招呼:“又來看小成了!”小成17歲時因入戶盜竊被移送檢察機關,正是這家企業充當了他的“法定代理人”,促使他積極改正錯誤,得到了身邊人的信任,還留在了企業工作。本報記者李 倩實習生李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