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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早晨8∶30,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分案的白法官上班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查看從立案大廳統一受理並移送過來的案件。電腦的操作界面上只有案件順序排開,卻沒有法官的姓名。“整個分案過程是電腦在後臺把案件自動分配給承辦人,這個過程完全是隨機的,誰也沒辦法控制。”白法官按了一個鍵,不過兩三分鐘,當天移送過來的數十件案件全部“自動”找到了承辦人。
案子挑法官而不是法官挑案子,前來領取執行款的陳先生的案件正是通過這種方法“找到”了承辦法官。“誰攤上官司都是個煩心事,也特別希望案件審理有透明度,這樣我們心裏才踏實。”陳先生對記者說。
透明度從何而來?這是本市法院系統在探索執法辦案規範化中定下的一道命題。當然,這道命題的答案不會僅是“案子挑法官”如此簡單。
法官在“鏡頭下”辦案
畫面切換,記者面前的屏幕上,法官正在向雙方當事人質證。這是日前和平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審現場,記者當時身處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執法辦案過程實時可視,近到一中院各法庭的開庭情況,遠到轄區內的區縣法院,都可通過聯網實時查看並有視頻錄像。“這是規範化審判管理系統的一個環節。我們的規範化審判管理系統包括所有的案件,所有的訴訟程序。一旦當事人對案件審理有疑義,審理的每個環節都有據可查。”一中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劉芳說。
在“鏡頭下”辦案,壓力是有的,但這種壓力是積極的。法官們認爲,這有助於在審理過程中更加嚴謹,更加註重庭審秩序的規範性,自然也助推了庭審質量的提高。
法官“鏡頭下”辦案是本市法院執法辦案規範化的節點之一,另一個重要節點就是電腦後臺運行的“隨機循環自動分案”模式。“以前人工分案可沒這麼簡單。難免遇到當事人託人說情,想把自己的案件分配到某位法官手中的情況,挺棘手的。”白法官說。
案子挑法官而不是法官挑案子,辦人情案的機率無疑大大下降,隨機分案與“鏡頭下”辦案相結合,案件審理更加陽光,也更加經得起檢驗。
“肯定是對方提前找人了。判決書看了半天也沒明白爲嘛敗訴?”不久前,一中院院長信箱接到一位當事人的來信,對審結的一起案件提出異議。調查隨即展開,隨機分案記錄日誌、庭審視頻錄像、開庭筆錄、合議筆錄、法律文書等一系列案件信息被一一從審判管理綜合系統裏調了出來。分案不存在暗箱操作,庭審過程規範,判決也沒有問題,當事人的疑義從何而來?原來,問題出在了法律文書的說理部分簡單。庭長親自接待當事人進行判後答疑,當事人對判決理解後表示不再申訴。
滿足當事人訴訟需求,不斷探索執法辦案規範化的新路徑,正在成爲本市各級法院的共識。濱海新區法院漢沽審判區在數字化法庭軟件開發中,突出強調了服務當事人的實用性。該法院研發的庭審直播系統軟件,在視頻錄像功能之外,還具有庭審筆錄查詢等功能,當事人界面可以即時查看庭審筆錄、查閱庭審流程和相關規定,同時還能當場檢索法律法規。
異地鑑定確保“陽光執法”
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原告方代表和被告方代表全神貫注地盯着搖號機裏的綵球,隨着法院工作人員一聲“開始”,搖號機開始快速轉動,原告方代表喊了一聲“停”,隨着一隻球的滾落,雙方確定了鑑定機構瀋陽某建築諮詢公司。
原來,原告在2008年承建了被告某建築公司工程,因被告未給付工程款而起訴到法院。審理中,雙方對工程造價的爭執很大,原告主張9800萬元,而被告僅認可4000萬元,承辦法官建議通過跨區域司法鑑定予以確認。
“起初我們擔心對方是本地企業,會到法院找關係走後門,在本地指定一個鑑定機構。現在司法鑑定可以選擇異地的鑑定機構,而且是通過搖號隨機選擇,我們一百個放心。”原告方代表說。
被告方代表說:“機選確定外地機構進行鑑定,沒有人情因素,鑑定結果出來後我們肯定服氣。”
司法鑑定結果作爲重要證據,往往能夠直接影響到最終的判決結果。對於這樣一個“敏感地帶”,通常的做法是法院建立本地司法鑑定機構名冊,需要鑑定時從名冊中抽取,其鑑定結果有時會受到“辦人情案”的質疑。
爲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二中院破除司法鑑定的地域壁壘,去年9月在全國法院中率先推出跨區域司法鑑定機制,由糾紛發生地以外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通過與異地高、中級法院溝通協調,經過嚴格遴選,目前已在6個省市選擇了79家司法鑑定機構納入數據庫,依當事人申請可通過隨機或搖號方式選定鑑定機構,開展委託鑑定和鑑定結論評議複覈。二中院跨區域司法鑑定實行一年來,此類案件實現了“零投訴”、“零違紀”、“零上訪”,鑑定結論“零複覈”。
黃色預警保證法官審案不會拖
在一中院訴訟服務中心,記者遇到因財產糾紛前來提起訴訟的孫女士,面對記者“最怕訴訟中遇到什麼問題”的提問,孫女士說:“我覺得理兒在我這一邊,能打贏,可真怕審個沒完沒了的,搭不起那精力。”
“您這個擔心多餘了,審限有嚴格規定,我們還有‘審限預警’,法官審案不會拖的。”一旁,訴訟服務中心的法官給她消除疑慮。
原來,每個法官的電腦軟件系統中都有審限自動提示功能,顯示黑色的案件表示正常結案,藍色表示未結案件,臨近審限10天時案件名稱以黃色警示。法官們每天都要在案件管理系統中認真查看一遍,把握辦案節奏。
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由2011年以前的88天減少到51天;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由過去的94.52%上升到99.69%……這是記者結束在一中院採訪時瞭解到的一組數據。本報記者劉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