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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浙江溫嶺官方發佈消息稱溫嶺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女教師虐童事件經警方深入偵查,認爲涉案當事人顏豔紅不構成犯罪,現依法撤銷刑事案件,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羈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16日,溫嶺警方已釋放了顏豔紅。
據悉,溫嶺藍孔雀幼兒園小2班老師顏豔紅雙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雙耳,將他雙腳提離地面約10釐米,還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10月24日被網友披露後,溫嶺教育局於當日作出決定:將兩名女老師辭退。
10月25日溫嶺市公安局發佈消息:顏豔紅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對其予以刑事拘留,而另一位給顏豔紅拍照的同事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處罰,顏豔紅於10月29日被提請溫嶺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11月5日晚浙江溫嶺官方發佈消息稱,溫嶺虐童女教師顏豔紅尋釁滋事案經溫嶺檢察院審查後認爲該案需要補充偵查,期間顏豔紅親屬又要求司法鑑定。溫嶺市公安局已於2012年11月5日依法向檢察機關撤回案件,繼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