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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日(12月1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11月25日、28日相繼發生在本市河西區、河北區的“飛針”傷人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11月25日凌晨5時許,受害人竇某某在河西區解放路徐州道與蚌埠道之間靠近海信廣場一側行走時,被帶有尾翼的針頭射中臂部。11月28日0時許,受害人車某途經河北區靖江路月牙河附近時,一輛出租車上的人向其投射針管傷其臂部。案件發生後,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市公安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要求將此案列爲市公安局局長督辦案件全力偵破。市公安局分管領導組織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屬地分局成立“11.25”專案組,立即開展案件偵破工作。專案組諸警配合,連續晝夜奮戰,經過對現場細緻勘查、走訪羣衆、數據比對、排查等大量工作,於30日上午獲得重要線索,確定本市男子田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組民警立即對田某某暫住地及可能藏匿地進行蹲控。15時許,在東麗區萬新街其暫住地將田某某抓獲,並當場繳獲針頭針管81支,發射針管的弩箭槍1支。經訊問,田某某對使用弩箭槍向路邊行人發射帶尾翼針管針頭的事實供認不諱。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市公安局負責同志表示,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是公安機關的責任,公安機關對危害人民羣衆安全的犯罪行爲絕不放過,依法嚴懲。(通訊員劉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