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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2月7日,記者從天津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天津市實施第二階段黃標車限行,第二階段與第一階段限行範圍相同,不過,與第一階段不同的是,從第二階段開始,黃標車在限行區域內行駛的違法行爲,將根據相關規定處200元罰款。
具體限行範圍:
(一)市區: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
(二)濱海新區塘沽:塘沽建成區,即:津塘公路(新胡路至新北路),新北路(津塘公路至塘漢路),河北路(新北路至保山道),保山道(河北路至東江路)(含該道路),東江路(保山路至津塘公路),新港四號路(新港橋至海濱大道),海濱大道(新港四號路至海河北側堤岸),海河北側堤岸(海濱大道至新胡路),新胡路(津塘公路至海河北側堤岸)(含該道路)圍合範圍內的道路。
開發區東區,即新港四號路(京山鐵路至海濱大道)(含該道路)、海濱大道(新港四號路至漢北路)、南營路(漢北路至新北路)、新北路(南營路至京山鐵路)、京山鐵路(新北路至新港四號路)圍合範圍內的道路。
(三)濱海新區大港:大港建成區環線以內(不含環線)道路,即:學府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制萬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津港公路(學府路至制萬公路),津歧公路(學府路至制萬公路)圍合範圍內的道路。
(四)濱海新區漢沽:漢沽建成區環線(不含環線)以內道路。即:濱玉公路(大豐路至南環路),濱唐公路(大豐路至南環路),大豐路(濱玉公路至濱唐公路),南環路(濱玉公路至濱唐公路)圍合範圍內的道路。
在這些區域內,國II排放標準柴油客運車、持有貨運通行證的國II排放標準柴油貨運車暫不限行。
據瞭解,公安交管部門將於2013年1月1日前在黃標車限行區域安裝標誌標牌進行提示,並利用電子警察系統對違法進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進行攝錄,“黃標車限行管理系統”對違法車輛信息進行採集、保存,違法車輛牌照號碼還將在天津智能交通網(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tjhb.gov.cn/)的“黃標車曝光欄”進行公佈;同時公安局交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組織人員進行上路檢查。(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