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爲保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工作人員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調整事業單位等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準費率。
自2012年11月起,將本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參加工傷保險的基準費率,統一調整爲按本市一類風險行業基準費率執行。(記者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