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不能正常瀏覽請選用IE瀏覽器
市委市政府發出《通知》要求全市黨政機關在8月10日前
清退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車
編者按
爲了在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羣衆,市委日前召開常委會議,通過了進一步改進作風的若干規定,決定開展清退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和清退會員卡工作,進一步減少會議、改進新聞報道、規範學習培訓和外事出訪。
天津北方網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10日發佈《關於在全市黨政機關開展自行清退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活動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縣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爲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鞏固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違規公務用車問題反彈,在全市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邊學邊改,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黨政機關開展自行清退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活動,現通知如下:
一、清退範圍
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
各級黨政機關所屬行政單位是指各委辦局下設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單位。
二、清退內容
1.違反規定借用、調用、換用車輛,是指利用職權以各種名義借用、調用、換用下屬單位、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服務對象的車輛。
2.違反規定佔用車輛,是指領導幹部提拔、交流後違規佔用原單位車輛。
三、清退時限
自行清退工作從2013年7月10日開始至2013年8月10日結束。
四、清退方法
1.自行清退。各單位要在8月10日前將所有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自行清退完畢,清退率必須達到100%。
2.自行登記。清退結束後,各單位要對本單位符合公車配備標準和要求的車輛進行登記,並如實填寫《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情況統計表》。
3.逐級報告。清退結束後,各單位要形成零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的報告,經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按照隸屬關係逐級上報至各區縣公車治理辦公室或市屬委辦局公車治理工作機構。各區縣公車治理辦公室和市屬委辦局公車治理工作機構也要形成本區縣、本系統零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的報告,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於8月10日前上報市公車治理辦公室。
全市自行清退活動結束後,市公車治理辦公室向社會公佈我市符合公車配備標準和要求的車輛信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五、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本單位自行清退工作負總責、親自抓,要落實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確保自行清退工作全面完成。
2.加強指導。市、區縣公車治理辦公室和市屬委辦局公車治理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工作指導,推動自行清退工作順利開展。
3.嚴格管理。加強公務用車日常配備使用管理,對中央公車治理辦公室批准同意我市繼續使用或調劑使用的奧迪等豪華品牌超標車,一律不得作爲領導幹部固定用車。沒有進行公車改革的單位,一律不準長期租用超標準車輛。
4.監督檢查。自行清退活動結束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各單位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紀律要求,對仍然存在違規借用、調用、換用、佔用公務用車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在全市進行通報,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