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30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瞭解到,爲了改善本市空氣環境質量,本市延長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政策受理時間至2014年9月30日止。補貼標準仍按《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管理的通告》執行,最高補貼1.8萬元。
據瞭解,在受理時間內報廢的本市籍“黃標車”可以獲得該項補貼,補貼範圍包括:註冊登記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後的重型、中型、輕型載貨車;註冊登記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後的微型載貨車;註冊登記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後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轎車)、微型(含轎車)營運載客車;註冊登記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後的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車;註冊登記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後的小型(含轎車)、微型(含轎車)非營運載客車;註冊登記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後的專項作業車等。
同時,將提前報廢的“黃標車”交售給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也可以申請該項補貼。不過,已享受國家和本市汽車車輛更新補貼政策的,以及本市黨政機關和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不享受本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
按照《通告》,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見習記者朱瀟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