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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強化法律建設是維護社會安定至關重要的措施。日前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河東區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河東區政協委員、河東區上杭路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廷敏和政協委員卞彤聯名提出了關於強化法律進社區工作推進法治政府進程的建議。
居民法律意識仍較淡薄
“改革的深入、社會人羣的多層次化、需求的多元化明顯直接導致社會管理面臨新情況新問題。社區內一些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有無直接利益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居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和維權方面產生的訴求成爲了矛盾糾紛的焦點。目前,居民羣衆法律意識還是比較淡薄,對司法程序不完全瞭解,應該走司法程序的糾紛卻不願走司法程序解決,社區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糾紛中還缺少應有的法律知識,人民調解員制度執行不夠好。”陳廷敏和卞彤兩位委員在提案中列舉了目前社區法制建設存在的一些問題,並針對加強社區法制建設工作提出了三點建議。
三點建議推進法制建設
首先,兩位委員建議加大法律宣傳工作進社區。“要採取法律講堂、法律諮詢、法律援助、模擬法庭和文藝演出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在社區廣泛深入開展法律知識宣傳宣講,讓廣大居民羣衆更深入地瞭解國家的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運用法律的武器進行維權和維護切身利益。”兩位委員表示,法律宣傳不僅是條文,宣傳工作要讓居民羣衆受到教育和引導,更多的是案例宣傳的指導性、威懾力。
其次,要深化人民調解工作進社區。兩位委員建議,由司法部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在社區工作者中培訓建立一支熟悉法律、懂調解、會調解的專兼職結合的隊伍,深化人民調解工作,切實化解矛盾糾紛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引導居民羣衆通過司法的途徑保障自己的權利和利益,利用社會力量初步解決一批應該而且可以在社區調解中解決的有違法苗頭和輕微犯罪案件,減少上訪現象,節約司法資源。
此外,兩位委員還建議落實法律援助工作進社區。“法官、律師要定期走訪社區,瞭解社區居民羣衆的法律需求,指導居民羣衆依法依規辦事,對困難居民羣衆在維權和維護自身利益時進行法律援助,減少他們在司法過程中的經濟負擔。幫助他們通過司法途徑,維護合法權益,實現法律制度下的最大公平和正義。”(記者安元通訊員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