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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清明節將至,市紀委、市監察局印發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領導幹部進一步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祭祀活動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問題發生。
通知強調,全市各級領導幹部除單位統一組織祭奠英烈活動外,一律不準使用公務用車進行掃墓、祭祀、遊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其他單位借用公車進行上述活動。
通知要求,全市各單位要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監管,堅決防止公車私用問題的發生。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節日期間公務用車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公車私用問題,依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通知指出,歡迎羣衆參與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2—23304118。舉報信箱:天津市紀委信訪室(天津市監察局舉報中心),郵編:300060。(記者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