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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市政府召開第30次常務會,審議通過《天津市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2014年版)》,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爲突破口,公佈行政許可“權力清單”,界定政府和市場邊界。今年以來,本市加大行政許可事項減少、下放力度,市級行政許可事項減少了四分之一,由去年的394項減少到295項,在全國率先一次性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2014年版)》包括五個目錄。一是市級行政許可事項295項;二是市級暫不列入行政許可事項106項;三是濱海新區行政許可事項243項;四是市區行政許可事項143項;五是農業區縣行政許可事項208項。目錄詳細列出了事項名稱、許可類別、許可部門等內容,將行政許可權力置於社會監督之下。
會議強調,今年本市將着力推進五項重點工作。一是以推出行政許可“權力清單”爲契機,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邊界;二是推進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在濱海新區先行先試,整合部門行政審批職能,實現“一顆印章管審批”;三是實施街鎮鄉綜合執法改革,組建綜合執法隊伍,實現基層執法“一支隊伍管到底”;四是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強化市場監管,實現“一個部門管全部”;五是加快京津通關一體化,最大程度地方便企業,積極促進投資和貿易便利化。
據市審批辦負責人介紹,自2004年《行政許可法》實施以來,天津市已6次清理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將市級事項由2005年的1133項減少到2013年的394項。在事項削減難度加大的情況下,本次又減到295項,減少1/4,是歷年來減少力度最大的一次。至此,天津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已累計減少近3/4。今後,天津將實行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年度版本制。2014年版公佈後,各級政府部門一律不能擅自設定行政許可事項,不得對已經取消的事項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今後,將每年修訂一次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並向社會公佈。(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