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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7日,天津市濱海新區18個街鎮綜合執法大隊掛牌成立,集中行使13大類近300項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實現了街鎮綜合執法“一支隊伍管全部”。這是繼“一份清單管邊界”“一顆印章管審批”“一個部門管市場”之後,天津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又一項新舉措。
爲確保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政府通過制定或修訂相關暫行辦法、規定等,爲推進街鎮綜合執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按照規定,濱海新區授權街道辦事處和鎮政府爲獨立的執法主體,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水務管理、衛生行政管理等。濱海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楊煥香說:“此次街鎮綜合執法改革有三個特點:一是重心下移,強化屬地管理;二是權力下放,強化權責對等;三是隊伍下沉,強化執法隊伍力量。”
塘沽街道辦事處主任陳長順告訴記者,按照“每個街鎮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的要求,濱海新區在18個街鎮建立了綜合執法大隊。原先分散在各行政部門近1000名執法人員和輔助執法人員集中在一起,按照常住人員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的比例,以街鎮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逐步加強基層執法力量。華雲社區居委會主任張訓徵說,長期以來,街道和鄉鎮作爲區級政府派出機關和基層政府,承擔着大量屬地管理職責,但沒有相應的行政處罰權,使得街鎮政府無法發揮應有職能,難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支隊伍管全部”解決了基層行政執法力量不足、效率不高,特別是社區執法“進不去、管不了、不及時”等問題,也避免了“大蓋帽”多頭執法,各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的“踢皮球”現象。
爲配合此次改革,濱海新區建立了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對街鎮綜合執法大隊的執法辦案全程監督,同時將街鎮行政執法依據、職權範圍、執法程序、執法人員情況及執法檢查等情況向社會公示,並開通投訴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促進行政執法行爲更加規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