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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關於北京2014年APEC會議期間實施機動車限行的通告
天津北方網訊: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爲做好2014年北京APEC會議期間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11月6日至11月11日(含週六、週日),每日3時至24時,我市實行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本市號牌機動車(含臨時號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車牌尾號爲英文字母的按雙號管理);
二、外埠號牌機動車(含臨時號牌)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車牌尾號爲英文字母的按雙號管理);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以及本市核發號牌的重型、中型載貨汽車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四、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郵政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懸掛“使”字號牌的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所屬殯葬車輛。
上述限行措施實施期間,本市暫停實施尾號輪換限行措施,現行的其他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繼續實施。
請社會各單位和廣大羣衆理解支持,自覺遵照執行。
特此通告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