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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4年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地方性法規。2月3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條例宣傳貫徹推動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散襄軍、李泉山和副市長孫文魁出席會議。
《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從破解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可持續運作的難題入手,明確了區縣人民政府建立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整合社會資源,爲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餐飲配送、便利購物、醫療保健、心理關愛、應急救助、活動場所等社區養老服務。按照這一規定,天津市將結合老年人的人口規模、養老服務需求,明確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以街鎮爲基礎建立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整合家政、配餐、醫療、康復、志願服務、一般維修、活動場所等社會資源,爲居家養老提供服務。同時,通過低收費、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其可持續運營。
條例還建立了對申請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進行評估的制度。通過這一制度,更好地保證了機構養老服務的政策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別是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傾斜,爲機構養老服務資源更合理、更公平地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條例還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權利保障、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