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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繼天津自由貿易實驗區獲國務院批准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出臺了服務保障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22條意見,爲自貿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服務。
天津高級人民法院發言人郝樹龍介紹:天津高院在天津自由貿易區獲准之前已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自貿區法庭將於近期掛牌。天津高院將從全市法院並面向社會選拔專家型複合法律人才,擔當自貿區審判重任。
金融、服務業和海事業務將是司法工作的重點
相對於上海等其他自貿區,天津的新突破方向爲金融業、服務開放和國際航運等。針對這些特殊情況和優勢,天津高級人民法院將全面加強涉自貿區案件的審判工作,採取內部遴選與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式,從全市法院並面向社會選拔並培育一批熟悉中國法律和相關國際條約、國際慣例,並具有豐富民商事、行政、刑事審判經驗,熟悉金融、財會、航運、保險等相關領域知識的專家型複合法律人才,擔當自貿區審判重任。
郝樹龍表示,天津高院將依法審理融資租賃、商業保理、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類案件,根據具體情況由相應的適用法規公正審判,支持和保障金融改革創新,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審慎審理國際大宗商品交易、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投資類案件,妥善審理股權轉讓、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等與中外投資企業、公司有關的案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風險防範機制。同時,三級法院還將充分發揮海事司法職能,公正、依法審理涉海、涉船、涉貨等案件,支持航運金融與航運保險業健康發展,助力中國北方國際航運融資中心建設。
自貿區涉外法律及適用問題是工作難點
隨着自貿區的建設,自貿區涉外法律事務將成爲三級法院審理的重點和難點。在自貿區內,人民幣和外匯可以自由兌換,特殊政策下,一些犯罪行爲的性質會發生改變。郝樹龍表示,在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洗錢、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的同時,要充分注意自貿區相關法律規定的調整,密切關注自貿區開展的負面清單,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業務的特殊性慎重定奪和處理非法經營、逃匯與騙購外匯等刑事案件。
如何針對出現的新情況專業而公正的涉外適用法律,依法行使涉外案件的司法管轄權是對自貿區司法工作的重大挑戰,天津高院將提高審判專業化程度,正確理解和準確適用國際條約,實現國內外法律規則對接。法院還將藉助高校的力量解決法律適用問題,共同收集和研究適用法律。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園區設立於天津市濱海新區的區域性自由貿易園區,屬中國自由貿易區範疇。2014年12月12日天津自貿區獲得批准,主要涵蓋3個功能區,天津港片區、天津機場片區、以及濱海新區中心商務片區。天津高院還將繼續根據新情況出臺具體相關規定,爲自貿區的建設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