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輕信獄警承諾 400多萬元未能換來保外就醫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中國青年報 作者:盧義傑 編輯:包天墅 2016-09-12 07:53:17

內容提要:保外就醫——這曾是江蘇省南京市浦口監獄犯人李永的期待。他從2013年起將近1年內,分6次給了獄警444.7萬元。大多時候,獄警都提供自己的手機給李永,讓轉賬指令從獄中傳遞給李永家屬。

  保外就醫——這曾是江蘇省南京市浦口監獄犯人李永的期待。他從2013年起將近1年內,分6次給了獄警444.7萬元。大多時候,獄警都提供自己的手機給李永,讓轉賬指令從獄中傳遞給李永家屬。

  這名叫崔振剛的獄警曾主動承諾幫李永辦理保外就醫。李永起初轉賬的“運作經費”只有5萬元,但後來,崔振剛多次以做生意、運作保外就醫的名義向李永借錢,少則十幾萬元,多則300萬元,甚至有時繞過李永直接向其家屬借錢。

  借款越來越多,保外就醫卻遲遲未果。2014年7月,李永家屬舉報獄警,獄警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京中院”)判受賄罪,獲刑入獄。作爲舉報人,本以爲是受騙者的李永及家屬也失去了自由——他們被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有行賄罪,分別獲刑6年、4年。

  李永及其家屬不服一審判決,向南京中院上訴。近日,南京中院即將二審開庭審理此案。

  獄警許諾幫操作保外就醫

  2008年12月,李永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等7項罪名,獲刑19年。李永先在鎮江的監獄服刑,後轉入南京浦口監獄21監區1分監區。

  崔振剛是同監區2分監區的管教民警。2013年年初,他通過一名犯人與李永熟悉起來。崔振剛供述稱,當年2月,自己主動向李永表示,有親戚在江蘇省司法部門工作,提出能爲他操作保外就醫。

  對罪犯來說,一旦獲得保外就醫的資格,罪犯可離開監獄治病,比在監獄服刑自由許多。而管教民警值班時對整個監區都有管理職責,在保外就醫的審批程序上,每個民警都要在會議上發言表態。不過,崔振剛沒有審批職權。

  李永擔心:自己是涉黑犯罪,刑期長,應該不好辦保外就醫。“運作”還是開始了。一天,李永的妻子高鑾收到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彩信,內容是李永在監獄的照片。高鑾在後來接受詢問時回憶,對方隨即打來電話,說李永要與她通話,“李永說,這是崔警官的號碼,他對我挺關照的,下次你來南京的時候帶點禮品給崔警官”。

  按規定,民警不得將手機帶入監區,更不允許交給犯人使用。

  2月底,高鑾到浦口監獄探監。崔振剛的供述顯示,當時,他請高鑾在監獄門口飯店吃飯,並向她表示想爲李永操作保外就醫。

  此前,李永多次在被探視時提及他血壓高,同時後腦勺長期疼痛。

  過了一個月,崔振剛對李永說,他已在爲保外就醫的事情找關係,請人吃飯、花錢。李永便用崔振剛的手機聯繫高鑾,讓她給崔振剛送錢。

  南京中院在判決崔振剛案時認定,2013年3月,在崔振剛的暗示下,李永通過高鑾給崔送了5萬元。崔在庭審時坦言,他對李永說了假話,實際上,自己那時沒在外面請人吃飯、給人送禮。

  多次向犯人及家屬借錢

  李永沒有想到,5萬元只是“運作成本”的開始,此後,崔振剛多次向他借錢。

  判決認定的崔振剛供述顯示,2013年4月,崔振剛向李永提出,他在老家泗洪與朋友合夥做黃沙生意,急需用錢,向李永借了20萬元。

  在接受檢察院詢問時,崔振剛坦言,向李永借錢的原因之一,是自己答應幫李永辦理保外就醫,李永也指望他能幫忙辦理。

  李永再次用崔振剛的手機聯繫高鑾,讓高鑾給崔振剛轉賬20萬元,且沒有打借條。隨後,崔振剛將這筆錢轉給朋友,用於經營洪澤湖採沙生意。

  5月,崔振剛又收到了李永通過高鑾姐姐給的100萬元。崔供述,這筆錢,他一部分借款給了別人,一部分用於支付柴油款、歸還個人欠款等。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對於100萬元的由頭,李永一直堅稱是崔振剛以做生意爲由向自己借的;崔振剛則在被詢問、訊問時,先承認是自己因在老家投資而向李永借款,後改口說是李永主動提出給他100萬元。

  更大的一筆金額發生在2013年9月。那時,崔振剛稱要參加洪澤湖挖沙競標,向李永提出借款300萬元。李永同意,又用崔振剛的手機聯繫高鑾,讓她準備好錢等自己通知。

  此後,崔振剛直接聯繫了高鑾。考慮到300萬元不是小數目,這一次,高鑾讓崔打了一張借條。

  在李永看來,崔拿走300萬元卻未先和他打招呼,這非常不合適。判決認定,到了11月,崔再次事先沒問過李永,直接向高鑾借了15萬元而沒打借條,用於個人還債。

  同樣的事情在2014年1月再次發生。崔振剛供述說,他直接打電話給高鑾,稱操作保外就醫要見大領導,提出借30萬元。高鑾兩天後向崔轉賬25萬元,過了快1個月,崔振剛還了20.3萬元。

  近1年內,李永及高鑾分6次給了崔振剛444.7萬元。

  保外就醫運作失敗

  原以爲2014年春節就可以回家的李永沒想到,保外就醫“運作”得並不順利。

  按照崔振剛接受調查時的說法,2013年八九月間,他拜訪了在江蘇省司法部門工作的親戚,希望能找關係幫忙辦保外就醫。可是,親戚“把我狠狠地訓了一頓,讓我要有法律意識,不要做違法的事情”。

  崔振剛開始打起讓李永裝病的主意。他在自述材料中稱,2013年下半年,自己帶李永到浦口監獄醫院看病。此前,他讓李永對醫生說“頭疼、血壓高,有時看東西都看不清”。

  看病之後,李永的身體正常。崔振剛便讓李永多去幾次醫院,“這樣會顯得病情比較嚴重”。當年11月,李永住進了浦口監獄醫院,病因是高血壓。

  同時,崔振剛找到了浦口監獄醫院的辦公室主任,請其幫忙安排李永外出就診。

  這是犯人走出監獄的步驟之一。多名監獄管理人員表示,監獄醫院可以根據罪犯的病情,提出外出就診的建議,此後由監區進行危險評估,逐級經獄政科、監獄分管領導審覈並在監獄管理局備案後,即可押送出監外進行診斷。

  該辦公室主任給監獄醫院的醫生打了招呼,於是,李永的血壓檢查結果,被由160/110mmHg改高到180/120mmHg,從而可以外出檢查。

  12月11日,經審批,李永來到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這是關鍵的一步,只要醫生證明的病情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崔、李的交易幾乎快“大功告成”。

  但事實上,即使是180/120 mmHg的血壓檢查結果,也未必能保外就醫。根據有關規定,高血壓疾病必須爲“高血壓三期”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也就是說,犯人除了高血壓之外,還要伴有嚴重的臟器損害。

  崔振剛因此在中大醫院方面進行活動。他給一位朋友送錢,請其託人給中大醫院的醫生打招呼。

  結果令他失望。該院心臟科的主任醫師診斷,李永爲“高血壓三級(極高危)”,建議其服藥治療、隨診。“高血壓三級”與“高血壓三期”一字之差,但不在保外就醫的疾病範圍內。

  李永對崔振剛的信任出現了更大的縫隙,他催促其歸還300萬元借款,約定待事成後再把300萬元給崔振剛。

  行賄?受騙?定性曾起爭議

  崔振剛沒有籌到300萬元還款。2014年7月,高鑾到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控申部門舉報崔振剛。崔振剛隨即投案自首,後被檢方指控受賄罪。

  2015年4月,南京中院對崔振剛案的一審判決認定,崔振剛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或意圖收受錢款,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獲刑11年。

  崔振剛被認定的受賄金額是140萬元,其餘300萬元被認定爲意圖收受的錢、受賄未遂。崔振剛當庭認罪,並未上訴。

  讓李永、高鑾意外的是,作爲舉報者,他們也被指控犯罪,罪名是行賄,金額爲105萬元,包括最早給崔振剛的5萬元以及2013年5月給的100萬元。

  一審辯護律師認爲,李永等人“希望通過疏通關係來爭取保外就醫”的想法確實存在問題,但是,這種想法完全是在受騙的情況下產生的,實施給錢的行爲也是由於被騙。

  “我們沒有看到過詐騙的受害者非但沒有討回公道,反而卻被指控爲犯罪的情況。”該律師分析,雙方不存在行賄、受賄的聯繫,因爲李永曾反覆讓高鑾向崔討要錢款,“我們很難想象,一個行賄者會通過各種途徑去討要行賄款”;與此同時,本案源於李永等人的舉報,舉報系因爲感到自己的財產權利受到了侵害,絕對不是對所謂行賄行爲的自首。

  最終,幾經延期審理之後,2016年6月,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李永、高鑾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錢財,情節嚴重,其行爲均符合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判處李永有期徒刑6年,高鑾獲刑4年。

  對於律師的辯護意見,該院認爲與庭審查明的事實不符。

  李永的二審辯護律師、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燕生及其團隊同樣做無罪辯護。據悉,李永、高鑾案二審將於近日在南京中院開庭。

   原標題:犯人輕信獄警承諾,四百多萬元未換來保外就醫

下載前沿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_ | siA | ۸u^ | ptڭ | ߮v | ] | pT | HkM}H|qܡG022-23602087 | |lcGjubao@staff.enorth.cn | |O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ѤѬz_vҦ
WȹqH~ȸg\iҽsGzB2-20000001 @HǼť`س\iҸG0205099 @psDHAȳ\iҽsG12120170001zw 120100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