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飛,男,漢族,1964年1月生,湖北沙洋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參加工作,華中師范大學中共黨史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
現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兼)。
簡歷:
1982.09—1984.08 湖北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4.08—1987.07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十裡鎮派出所民警;
1987.07—1990.10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十裡鎮派出所副所長
(1987.05—1990.06參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習);
1990.10—1992.11 湖北省荊門市十裡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1992.11—1995.06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戶政科科長(1995.04明確為副縣級);
1995.06—1996.05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
1996.05—1999.05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兼)
(1995.09—1998.12在華中師范大學中共黨史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9.05—2002.04 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
2002.04—2002.12 湖北省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2.12—2003.03 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03.03—2005.01 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5.01—2011.08 湖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1.08—2011.09 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
2011.09—2012.02 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02—2014.07 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2014.07—2014.08 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2014.08—2014.09 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2014.09—2014.10 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委(兼);
2014.10—2016.03 天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兼);
2016.03—2016.09 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兼);
2016.09—2017.03 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兼);
2017.03—2017.04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兼);
2017.04— 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