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記者日前了解到,為有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本市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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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津雲”新聞記者日前了解到,為有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本市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自2018年2月22日起,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受本市關於外埠牌照機動車早?高峰限行規定的限制,即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在本市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也可正常通行,同時須遵守本市關於機動車限行管理其他有關規定。(“津雲”新聞記者柴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