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提交了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其中,將『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憲法,體現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有助於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提供源源不斷的精神動力。
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黨的十八大創造性地提出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國家、社會、公民三個層面的價值要求融為一體,彰顯了中華民族最深沈的精神追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戰略高度,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融入治國理政的各個環節、浸潤全社會的方方面面。八項規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讓領導乾部帶頭走正路、乾正事、揚正氣,激發全社會形成崇德向善的氛圍;航空英模羅陽,『燃燈者』鄒碧華,『太行新愚公』李保國,一個個時代楷模,照亮了社會的價值星空,也指引著見賢思齊的航向。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讓13億中國人人人參與、全民行動,纔能迸發出核心價值觀的蓬勃生機。
法律法規是推廣核心價值的重要保證,小到行為規范、村規民約,大到機構改革、法律制訂,思想價值要在社會存在中找到基礎,就必須被制度化、規范化。只有把核心價值觀這一黨和人民創造的寶貴財富上昇為法律規定,並由憲法確認,纔能更好地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纔能更好地為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在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中,就要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實踐中,落實到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個方面』。十九大報告更進一步將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十四條基本方略之一。將核心價值觀融入憲法,既是對中央此前要求的有序銜接和必要強化,也是對十九大精神的有效落實。
偉大時代呼喚偉大精神。『根本大法』對思想道德的規定折射出每個時代的最強音,但一脈相承的是個人成長與國家發展的統一。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必須把個人夢、家庭夢融入國家夢、民族夢之中,讓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在每個人身上彰顯、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