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2018年11月份環境執法情況,並通報了10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全市環保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8961人次,檢查企業3543家次,立案259件,下達責令改正決定229件、行政處罰決定425件,其中涉及大氣類136件、水類24件、固體廢物類26件、違法建設項目類179件、噪聲類20件、其他類40件,共處罰款384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15件,限產、停產6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0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7件,有效地打擊和震懾了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2018年11月,全市環保、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部門繼續開展機動車排氣超標排放聯合執法檢查,共遙測攔檢、入戶排查機動車16.5萬輛,排查非道路移動機械1076臺次,排查加油站、儲油庫313座次,查處排氣超標車1752輛、超標機械71臺,油氣超標排放加油站14座。
通報的10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包括:天津市鋆萊科技有限公司違法排放污染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李剛金屬表面處理加工廠違法排放污染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王丙瑞通過暗管、滲坑排放有毒物質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張長江(個人廢品收購站)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郭新財排放生產廢水違規案,天津天新機床制造有限公司違反『三同時』制度案,三協無油軸承工業(天津)有限公司涉嫌未設置危廢標志案,天津寶豐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案,乾源永大(天津)紙制品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案,天津慶君盛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超標案。(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