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浙江省舟山港務公司工作人員來到天津海事法院,送上錦旗和感謝信,感謝執行乾警鍥而不捨執結『骨頭案』,為民解難題。
三年前,寧波海事法院將舟山港務公司等申請強制執行天津某公司案件委托天津海事法院執行,申請金額約2000萬元。天津海事法院依程序對天津某公司進行了系統性財產調查,但一無所獲。隨後法院又對該公司相關人員采取限制高消費、限制離境等措施,但仍無進展。法官在執行過程中了解到,該公司因經營不善出現巨額虧空,負債超過6億元,已被多家法院列入『老賴』范圍。
案件執行陷入僵局,但執行法官沒有放棄,終於在2017年9月得到一條重要信息:該公司在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對江蘇一家公司的仲裁,請求債權金額達2000多萬元。執行法官立即展開調查,同時對該公司這一債權予以保全。仲裁裁決做出後,執行法官積極主持調解,使該公司和江蘇公司達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協議。
然而,該公司擅自將上述債權轉讓給了一名自然人,在該自然人的申請下,鎮江市中級法院對前述債權也下達了執行通知,導致和解協議履行中斷。面對這種情況,天津海事法院執行法官一方面積極與江蘇高院、鎮江中院兩級法院多次協調溝通,調取證據,查明事實;另一方面向舟山港務公司釋明法律,通過執行異議程序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傳喚被執行人來院接受調查,釋明惡意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法律後果。
歷經多輪審查審理,最終確認該公司在天津海事法院查封范圍內的債權轉讓無效,和解協議繼續履行。今年5月,舟山港務公司收到最後一筆和解款項,全案本金利息執行完畢。(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