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制度建設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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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劉玉芝 編輯:劉穎 2020-01-13 09:15:34

內容提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深入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實踐中『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歷程中具有裡程碑意義。

  天津北方網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深入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實踐中“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歷程中具有裡程碑意義。

  《決定》從13個方面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必須堅持的根本點、完善和發展方向、路徑,第一次完整擘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全貌,是全面制度建設的宣言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是層次分明、嚴密完整的科學體系,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共同組成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必須精准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層次和邏輯,纔能深入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科學內涵和核心要義,纔能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形成一體推動、一體落實的工作機制。

  一

  堅定制度自信

  《決定》回答了制度建設“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集中體現了全黨的智慧,是一篇馬克思主義的政治宣言書。

  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制定《共同綱領》、“五四憲法”確定了我國的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五四憲法”中明確宣示了我國的國家性質是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這一國家性質在“八二憲法”中進一步明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我國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就是這一國家性質的具體制度安排。這種關於國體與政體的理論與實踐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內容。

  在西方政治語境中一般不使用“國家制度”,而是用“政治制度”來表達其政權組織形式和國家結構形態,在西方資本主義各國的憲法文本中,沒有涉及“國家性質”“國體”這樣的說法,其用意在於探討制度只談及國家形式,而不涉及階級屬性,以政權組織形式回避階級實質。馬克思曾深刻指出“不掩蓋社會矛盾,不用強制的因而是人為的辦法從表面上制止社會矛盾的國家形式纔是最好的國家形式。能使這些矛盾進行公開斗爭,從而獲得解決的國家形式纔是最好的國家形式。”重溫這一點,從根本上理解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理解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性質,是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的前提,更是准確領會全會精神,把握《決定》戰略部署的基礎。

  二

  堅持和鞏固根本制度

  《決定》將“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首要位置,突出了黨的領導制度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統領地位。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中國共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政軍民學,東南西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我國最根本的制度。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紀律規定都應在遵循這個根本制度基礎上發揮作用。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根本政治制度,是與我國國體相適應,由我國社會主義性質決定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根本體現,是基於我國國情和歷史文化根基的現實制度安排,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制度實現。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決定》中還有兩個方面的制度建設部署使用了根本一詞,“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是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實現形式。”從本質上講,這兩方面制度的根本性都決定於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一個事關能否堅持以黨的科學理論引領意識形態建設,一個事關軍隊掌握在誰手中,如何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中,黨的領導制度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方向,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定著我國國體的實現形式,兩者是共同支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根本制度。

  三

  完善和發展基本制度

  《決定》對於我國基本經濟制度作出了新概括,“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又與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水平相適應。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基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決定》將這幾方面統籌於“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凸顯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制度優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事關全局的制度安排。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管總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決定》將法治體系放在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之後,突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制度地位。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法治體系是基礎性全局性的頂層制度安排。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中,基本經濟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其他各領域制度建設的基礎,法治體系則是全局性的,貫穿於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滲透在制度建設的全過程。這三個方面的制度是支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基本制度。

  四

  加快建設重要制度

  《決定》統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基於我國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原則和價值遵循,在政府治理、文化建設、社會治理、民生保障和生態文明方面都有系統完備的制度部署。政府治理體系承擔著按照黨和國家決策部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社會事務、服務人民群眾的重大職責;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是鞏固全體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城鄉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健全完善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制度保障。

  值得重視的問題是,人們有時將文化、社會等領域的制度建設與經濟、政治制度並列,稱為文化制度、社會制度,這樣的簡單稱謂是不准確的。“文化制度”是一個內在衝突的表達,正如我們不能簡單用法律約束道德,文化領域的制度是指具有引領意義的行為規范的集合,不是對文化本身的制度規定。《決定》將文化領域的制度定位於鞏固共同思想基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是科學嚴謹的,不能隨意泛化。“社會制度”本身就是一個內涵豐富的概念,不同的社會制度體現不同的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同義,是指建立在一定生產力之上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統一,是具有根本性的。而基於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社會領域制度建設則不可與之混淆,《決定》中以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為目標,部署的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決定》充分體現黨的十九大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部署了關鍵領域的制度建設。“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既是黨的全面領導制度的構成內容,也是牢固樹立習近平強軍思想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中指導地位的關鍵性制度安排,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一國兩制”是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重要制度,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是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

  《決定》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准確把握國情和世情新變化,謀劃部署“堅持和完善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推動國家事業發展謀求良好的國際環境和外部條件。

  《決定》部署的各項重要制度集中體現在各領域關鍵性、長期性的制度安排,很多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空白點和薄弱環節,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的路線圖、時間表。

  五

  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必須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銜接,統籌頂層設計和分層對接,統籌制度改革和制度運行,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堅持和鞏固根本制度,保持方向不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鞏固社會主義制度,鞏固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安排,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方向不變。在制度方向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必須旗幟鮮明、立場堅定,不能有絲毫含糊。

  完善和發展基本制度,確保道路不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法治體系都是我國改革開放實踐的偉大制度成果。基本制度相對根本制度而言是具體實現,是社會主義制度紮根中國大地、適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的制度安排,是各領域制度深入基層落地實踐不偏離宗旨的制度保證。

  建設和完善重要制度,保持力度不減。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制度安排,以人民為中心,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不斷健全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體系。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頂層謀劃與基層落實相銜接,切實解決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關鍵性問題。歸根結底,要將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統一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推動新時代改革開放走得更穩走得更遠。

  (作者單位: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師范大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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