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記者31日從工信部獲悉,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物資保障組已印發《關於疫情期間防護服進口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為滿足疫情防控需要,從國外緊急進口符合日美歐等醫用防護服標准的產品,企業能夠提供境外醫療器械上市證明文件和檢驗報告,並作出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的,可以應急使用。
記者31日從工信部獲悉,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物資保障組已印發《關於疫情期間防護服進口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為滿足疫情防控需要,從國外緊急進口符合日美歐等醫用防護服標准的產品,企業能夠提供境外醫療器械上市證明文件和檢驗報告,並作出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的,可以應急使用。以上措施屬於此次疫情防控期間的臨時應急措施,疫情結束後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