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二十四批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網訊: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二十四批典型案例。
河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仙鶴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薦福道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亮健立體防護口罩』和『冠華103口罩』價格分別為進貨價格的5.09倍和7.4倍,共計銷售1608只。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河東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仙鶴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薦福道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9678.3元和違法所得5倍罰款148391.5元的行政處罰。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金農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和『聯友口罩』價格分別為進貨價格的3倍和5倍,共計銷售159只。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金農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94.7元和違法所得5倍罰款3473.5元的行政處罰。(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