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破獲特大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中國新聞網 作者: 編輯:靳永鋒 2020-03-02 20:34:57

內容提要:熊掌、穿山甲作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嚴禁非法販賣的,但在利益驅使下,仍有人鋌而走險。

浦江警方查獲穿山甲活體23只。浦江公安提供

熊掌、穿山甲作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嚴禁非法販賣的,但在利益驅使下,仍有人鋌而走險。2日記者獲悉,浙江省浦江縣公安局偵辦了一起“6·20”特大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查獲穿山甲活體23只、冰凍穿山甲9只、熊掌4只、穿山甲鱗片3.67公斤等。

事情要從去年說起。2019年6月20日,接群眾舉報稱有人非法買賣穿山甲後,浦江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縝密偵查,一個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及制品的團伙逐漸浮出水面,巫某、項某、吳某等一批犯罪嫌疑人及其落腳點也被迅速鎖定。民警隨即兵分多路,前往廣西、衢州、磐安、永康、武義等地,實施統一抓捕。

“我們發現,這裡白天緊閉閘門,深夜或清晨纔會有摩托車進出,而摩托車進車庫不久後必離開……”2019年7月11日清晨6時許,廣西省某小區進出行人稀少,在這守候多日的民警有了重大發現:主要嫌疑人巫某駕駛一輛白色越野車,疑似准備進行穿山甲交易。駛入高速一段時間後,巫某在路邊接上了早已等候在此的另外兩名男子,該兩名男子還將許多袋裝的、會動的東西搬運至巫某車上。

高速路上翻越欄杆中途上車?憑借經驗,民警判斷這兩名男子肯定有問題。

下午,白色越野車駛入了一個加油站。“行動”,隨著總指揮一聲令下,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上前去,將車內的3名男子成功控制,並在該車座位下的特制暗格中,搜出了23只活體穿山甲、一袋鱗片及一本記錄重量和金額的銷售賬本。

經查,巫某等人對自己販賣穿山甲等保護動物,供認不諱。原來,早在2008年,巫某就曾因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被上海法院判刑7年,2015年刑滿釋放後其又染上了毒癮,直到2019年春節纔從戒毒所出來。此後,因手頭拮據,巫某再次乾起了老本行——販賣“珍稀動物”。

為躲避追查,狡猾的巫某還實行起了人貨分離,由駕駛員羅某在廣西租一房子作為倉庫,待上家項某送貨上門時,由羅某和吳某開租來的車去接貨,巫某自己則駕駛另一輛車在較遠處觀察。接貨成功後,羅某和吳某會將“貨物”裝車,然後駕車繞過高速檢查站,經由偏僻小路,棄車、提貨、爬山,待巫某駕駛的車輛駛入高速到達約定地點後,再一同乘車上路。

“穿山甲,我們叫球,活的叫活球,死掉的叫凍球。一只活的穿山甲,可以賣到1500元一斤,冰凍的價格是1100元至1200元一斤。每賣一只可以獲得上萬元的利潤。”據供述,此行為在該團伙內已經形成了一條相對比較完整產業鏈,有專門的人員購置大量的野生動物,還有很多下家進行層層分銷。

了解情況後,浦江警方再次出擊,對衢州、磐安等地的下家吳某、陳某等人實行統一抓捕,再次查獲8只冰凍穿山甲,4只熊掌,1只冰凍貓頭鷹,一袋重達2.46KG的穿山甲鱗片,剩餘的20餘名犯罪嫌疑人也成功落網,一個作案范圍蔓延至廣西、衢州、磐安、永康等地的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及制品的團伙就此被搗毀,23名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非法獵捕、殺害、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量刑是基本一致的:普通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這意味著,為食用非法購買“野味”的消費者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