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衛生健康領域違法行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本市衛生監督機構嚴厲打擊衛生健康領域違法行為,查處一批相關違法案件。為警示震懾違法行為,提示提醒廣大市民,3月12日,天津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發布近期天津立案查處的醫療衛生案件信息。通報如下:
1.河北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河北天泰門診部監督檢查發現,該門診部未按規定開展傳染病預檢分診工作。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西青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市西青區賓水醫院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醫院醫療廢物暫存間未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3.津南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市津南區仁健診所(劉某某)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診所存在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項、《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4.河東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河東仁和門診部(楊某某)監督檢查發現,該門診部存在在非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擬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津雲新聞記者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