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臨夏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19日發布通報稱,5名公職人員因私接回國人員回家違反了臨夏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總指揮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境外來臨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9號),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分別給予馬某、馬某瓊、謝某忠、丁某、馬某武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通報稱,2020年3月13日被臨夏市確診的境外輸入性新冠肺炎病例馬某圖劉某昌於3月13日自國外返回國內;未確診的丁某義、敏某英、馬某某曼於同日返回國內。
經查,馬某、馬某瓊、謝某忠明知馬某圖從國外返回,未按規定向在臨夏市居住地相關機構、部門如實報備,私自將馬某圖接回在臨夏市的家中;丁某明知丁某義、敏某英從國外返回,未按規定提前向在臨夏市居住地相關機構、部門如實報備,私自將丁某義敏某英接回在臨夏市的家中;馬某武明知劉某昌、馬某某曼從國外返回,未按規定提前向在臨夏市居住地相關機構、部門如實報備,私自將劉某昌、馬某某曼接回在臨夏市的家中。以上五人行為違反了臨夏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總指揮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境外來臨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9號),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分別給予馬某、馬某瓊謝某忠、丁某、馬某武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通報稱,因上述五人為公職人員,對其違法違紀問題,已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圖片來源:臨夏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