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市場監管部門第五十二批典型案例
1.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悅康同泰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店在疫情發生後,多次抬高價格銷售醫用防護口罩、過濾式防護口罩等防疫用品,最高銷售價格為購進價格的9.1倍,涉案口罩81盒。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悅康同泰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4960元的行政處罰。
2.紅橋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廣盛國泰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該店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標稱生產企業“河北省鈺諾防護用品有限公司”實際並不存在,且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涉案口罩600只。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所指違法行為,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廣盛國泰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5585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