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五十六批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網訊: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五十六批典型案例。
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湛某進行調查。經查,湛某銷售的標識為『DISPOSABLE FACE MASKS』的口罩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且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同時湛某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涉案口罩12000只。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薊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湛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500元和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根據前期案件線索對侵犯『3M』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口罩進行了延伸調查。經查,天津市順康樂仁大藥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3M』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口罩共計1900只。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委已對天津市順康樂仁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