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福瑞堂藥品零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康護盾』牌國標過濾式防塵口罩標稱生產企業『康護盾呼吸防護科技有限公司』實際並不存在,涉案口罩200只。
天津北方網訊:1. 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福瑞堂藥品零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康護盾”牌國標過濾式防塵口罩標稱生產企業“康護盾呼吸防護科技有限公司”實際並不存在,涉案口罩200只。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所指違法行為。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福瑞堂藥品零售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36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2. 河西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線索通報,對天津河西區眾康源綜合門診部進行調查。經查,該部涉嫌銷售侵犯“3M”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口罩。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河西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河西區眾康源綜合門診部立案調查,並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