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天津市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通告(征求意見稿),決定重新劃定本市禁獵期,禁獵期有效期5年,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禁獵。
根據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本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本市進一步加強全市野生動物保護,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有效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及重要棲息地。『征求意見稿中,禁獵對象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天津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獵捕的其他野生動物。』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介紹,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申請特許獵捕證或狩獵證,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進行獵捕。持槍獵捕的,應依法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持槍證。
據介紹,在禁獵期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電話:88908890。即日起至4月7日,市民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將反饋意見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該局,聯系電話23319862,電子郵箱sghhzrzyjslybc@tj.gov.cn。(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