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六十九批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網訊:為切實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六十九批典型案例。
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維一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二十一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在銷售處方藥的留存記錄上偽造藥師審核簽字,且經執法人員責令改正後仍繼續偽造藥師審核簽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維一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二十一店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紅橋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同潤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標稱生產企業『山東省漂安防護用品有限公司』實際並不存在,且未明碼標價,涉案口罩300只。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所指違法行為,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同潤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5345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