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實踐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紅旗文稿》2020/10 作者: 編輯:李松達 2020-05-25 11:24:35

內容提要: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指出,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完善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回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歷程,自1948年黨中央發布“五一口號”與籌備新政協起,奠定了構建社會主義中國新型政黨關系的基礎,由此形成的人民政協協商制度與新型政黨制度,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實踐。

1948年4月,毛澤東率中共中央機關來到晉察冀軍區駐地河北省阜平縣的城南莊。面對當時國內政治局勢,毛澤東於4月底親自起草了《“五一”勞動節口號》,呼吁“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25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283—284頁) 5月1日,《晉察冀日報》頭版刊發了“五一口號”。“五一口號”發表後,立即得到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海外華僑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積極響應。

“五一口號”全文共23 條,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綱領,充分反映了全國社會各階層民眾的政治訴求和各民主黨派的政治願望。各民主黨派先後發表響應中共“五一口號”的聲明、宣言和告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全國同胞書等。海外愛國華僑獲悉“五一口號”,也紛紛表示擁護。同時,各民主黨派紛紛舉行討論會、座談會,撰寫文章,貢獻意見,研究辦法,為召開新政協獻計獻策,形成了一個廣泛而深入的新政協運動高潮。正如毛澤東指出的,召集政治協商會議的口號,團結了國民黨區域一切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於我黨周圍。各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積極響應“五一口號”,在事實上接受了中國共產黨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綱領,承認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為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拉開了序幕。

愛國與民主,是各民主黨派共同的政治和思想基礎,並且長期以來為之付出了巨大努力。響應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發出的邀請,自1948 年秋開始,愛國民主人士陸續從全國各地和海外奔赴東北、華北解放區,與中國共產黨共商建國方略。民主黨派領導人、無黨派民主人士、華僑代表、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從全國各地及海外陸續到達解放區,受到了中共中央領導人和解放區人民的熱烈歡迎和熱情接待,也充分顯示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極大廣泛性和代表性。新政協的籌備標志著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政黨關系進入一個協商合作的全新境界。

此後,隨著新政協籌備會議的召開、《共同綱領》的起草和制定,至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勝利召開,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初步形成。民主黨派參與新政權的創立與管理,清楚地表明:民主黨派既不是在野黨,也不是反對黨,而是參政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特點,體現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在團結合作的關系基礎上,增加了政治上領導與接受領導的內涵,體現為協商民主形式的新型政黨關系制度安排。這一政治發展道路,正如黨的十九大報告所指出的,“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

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成功召開為標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實行,為協商民主的有效運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協商民主理論的最早闡釋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期間,周恩來曾精闢地指出:“新民主主義的議事精神不在於最後的表決,主要在於事前的協商和反復討論。”(《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4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後,在要不要繼續發揮人民政協的作用問題上,1954年12月毛澤東明確指出,“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這並不妨礙我們成立政協進行政治協商。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的領導人物一起來協商新中國的大事非常重要。”(《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315頁)可見,協商民主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開始,就是探索和發展人民民主的重要產物。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中國共產黨在探索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中,把人民民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2007年11月,《中國的政黨制度》白皮書第一次使用“協商民主”的概念,強調“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相結合,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一大特點”。

黨的十八大從制度層面闡述協商民主,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2014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建設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出全面系統的論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分析了中國的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種民主形式的相互關系,強調指出,兩者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關系,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關系,“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2018年3月,在全國政協聯組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新型政黨制度”的論斷,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並從利益代表、政治功能、政治效果的三個維度,指出了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所體現的特點: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為共同目標而奮斗,有效避免了一黨缺乏監督或多黨輪流坐莊、惡性競爭的弊端;通過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囿於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域和集團利益決策施政導致社會撕裂的弊端。新型政黨制度不僅符合當代中國實際,而且符合中華民族一貫倡導的天下為公、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文化,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2019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再次強調:“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發揮好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堅持和完善我國新型政黨制度”。這些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豐富內涵、鮮明特點和歷史邏輯,精闢論述了在我國發揮多黨合作的獨特優勢、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展現出中國共產黨人堅定的制度自信與清醒的理論自信。這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發展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彰顯出實踐充分印證了的中國優勢。

從“協商民主”理論的最早闡釋到“新型政黨制度”論斷的提出,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日益豐富完善。民主,其實就是一種制度安排。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種制度安排要實現的目標,正如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所指出的,“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做主”。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發揮好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積極圍繞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要決策部署情況開展民主監督。”政治協商是多黨合作的基本方式,也是中國共產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反映了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本質。這種政治協商不僅包括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政黨協商,還包括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各族人士在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實踐充分證明,中國式民主在中國行得通、很管用。

在中國共產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我國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實踐全面覆蓋到中央、地方和基層社區,開創了協商民主的新境界。黨中央2015年正式印發的《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第一次明確了人民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這一定位,賦予了人民政協更多協商職責。從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政協是“各黨派的協商機關”,到人民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體現了對人民政協功能定位不斷深化的認識過程,是人民政協適應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的新的定位。

這一定位突出強調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中的獨特地位和獨有作用。從國家政治體制來看,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又是實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專門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從人民政協組織自身來看,其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能的過程,就是協商的過程,體現的就是專門協商機構的職能;而且,政協委員代表性強、聯系面廣、包容性大,具有承擔起專門協商機構重任的能力。從比較優勢來看,人民政協具有其他協商民主形式不可替代的巨大優勢,不僅具有組織上的廣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協商主體涵蓋了政黨、國家與社會政治關系中的諸多方面,同時,人民政協還具有界別組織的結構優勢、民主協商的功能優勢、聯系廣泛的渠道優勢,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於一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一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下,人民政協作為最早制度化的協商民主形式,從“各黨派的協商機關”到“專門協商機構”,實現了功能定位認識的歷史性跨越。政黨協商和政協協商同屬於政治協商的范疇,都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協商主要內容而言,兩者互為補充。政黨協商的基本特點是小規模、高層次、專題性,政協協商的基本特點是大規模、廣范圍、綜合性。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期戰略問題、重大利益關系的調整、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社會問題等,不僅需要政黨協商,更需要在更大范圍征求意見並形成社會共識,需要發揮更廣泛的政協政治協商作用。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可以通過更深入的協商民主和協商式民主監督,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推動政府和社會齊心協力解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造福於國家和人民。可見,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的定位是對政黨協商的擴展延伸。

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斷發展,人民政協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進一步形成寬領域、多層次、常態化的協商議政格局。協商民主這種根植於中國土壤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具有符合中國國情的獨特優勢:一是集思廣益的優勢;二是黨派真誠合作的優勢;三是達成廣泛共識的優勢;四是低成本高效率的優勢。在利益多元化的當下中國社會,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直接推動政府部門與基層群眾直接對話,有利於政府部門切實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回應人民群眾需求與心聲,促進全社會形成理性、文明的政治文化和氛圍。

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在建立健全選舉民主的同時,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作用越來越顯著、成效越來越大。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弘揚人民民主的同時注重制度建設,鼓勵人民群眾更廣泛地有序參與政治生活,不斷拓展協商民主實踐的增量路徑,同時激活社會主義制度的存量資源。黨的十九大報告鮮明地指出,要“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保證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人民政協協商制度與新型政黨制度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實踐,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實踐已然證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有利於匯聚全社會廣泛正能量,畫好最大同心圓,是紮根於中國土壤、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也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豐富、發展和貢獻。

(作者: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研究員)

   原標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實踐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