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我市將貫徹實施條例與全域創建文明城市相結合,堅持輿論宣傳引導與執法監督治理並舉,不文明行為持續減少,城市文明程度明顯提昇。
報告認為,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一年多來,我市廣大群眾文明意識不斷增強,自覺規范自我,積極參與不文明行為治理,以法治力量推進城市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市文明辦將落實條例規定納入文明城區、文明單位、文明家庭等測評細則,激發全市各方面貫徹實施條例的內在動力。市公安局與市農業農村委落實建成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規定,細化了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規范相關行為,市城管委會同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對違建人員實施限制交易等聯合懲戒措施。市民政局和市市場監管委協同對迷信殯葬用品市場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強化專項整治工作。在『千戶居民戶卷調查』中,廣大居民對我市開展交通出行、社區生活、公共場所、殯葬祭掃、商貿旅游等文明規范治理的效果給予充分肯定,88.9%的居民認為全市文明程度進一步提昇,社會公眾參與城市文明共建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報告指出,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是個長期過程,不文明行為的頑疾具有歷史性和反復性,在持續用力抓宣傳推動、以案釋法警示引導方面還需要深化深入;毀綠佔綠、私搭亂建、不文明養犬、噪聲擾民、社區環境等問題治理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治理制售迷信殯葬用品源頭、客運經營和快遞服務亂象等不文明經商問題還需要加大執法力度、增強執法效果。
報告就此建議,各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昇不文明行為治理的及時性和有效性。要創新宣傳方式,嚴格依法履職,運用綜合手段,提昇監管成效,強化管理監督,要在整改過程中舉一反三,注意整治同類問題,特別是對易發頻發的不文明行為頑疾,研究實施切實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確保整改到位。(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