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民法典實施後,對於『好意同乘』遇到事故,善意供乘人有責任賠償嗎?
天津北方網訊:日常生活中,開車順道讓朋友搭個車,捎一段路,這很常見。
但是這種“好意同乘”,萬一遇到事故,一旦涉及賠償,可能就不太好處理了。咱先看一個案例。
民法典實施後,對於“好意同乘”遇到事故,善意供乘人有責任賠償嗎?
根據民法典規定,只要不是故意或有重大過失,應根據具體情形,減輕供乘人的賠償責任。
不過,像售樓處的免費看房車,超市的免費班車等車輛,雖然免費,但因為是運營車輛,所以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並不會被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