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寶錕,西青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副主任錢雪梅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寶錕(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寶錕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武清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武清區委副書記、區長,北辰區區長、區委書記,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西青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副主任錢雪梅(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錢雪梅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西青區中北鎮副鎮長、黨委副書記,辛口鎮黨委書記,楊柳青鎮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津雲新聞編輯劉穎)